近日,有个别人员或单位假冒方城改造名义,在我停车场内未经允许私自堆放物料占用收费停车位,给我停车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经多次催缴无果,且所堆放物料不予清移。我单位已于2024年6月26日向有关权利人张贴公告,要求自行清理并补缴费用。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我单位将于2024年6月28日起陆续对欠缴费用进行追偿,并对滞留场内物品视为放弃物品,进行滞留处置,请相关物品权利人于2024年7月7日前凭相关证明领回留置物品。2024年7月8日起我单位将依法对留置物品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御点江山停车场

2024年6月28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