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真实案件,资料来源:百度百科《8·25安徽涡阳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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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5名青年含冤入狱21年,出狱后不要赔偿,只求严惩办案人员

1996年8月25日晚上,在安徽涡阳发生了一件惨案。

地处涡阳县西北方的周家村,村民周继顶一家被人砍伤,其中,女儿周素华当场死亡,周继顶本人、妻子刘素英、女儿周春华受重伤,儿子周保华受了轻伤。

案件发生后,公安人员迅速调查,而根据受害人周春华的描述,是周继坤、周在春、周家华、周正国、周在化五人闯入自己家,持刀将全家人砍伤。

警方对五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一场21年的申冤史就此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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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96年的夏夜,涡阳县的周家村发生了血腥惨案,造成了一死三重伤,该案件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

经过一番调查,警方认为,现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周继坤等五人,遂立即对五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被抓的周继坤感到非常冤枉,对着办案警察喊冤道:“我没有跑到周继顶家里面去啊,那天晚上我和周在春在我家吃饭,根本没有到周继顶家啊。周在春可以为我证明啊!。”

周在春也说,自己那天晚上一直和周继坤在一起,没有杀人。

周家华也对办案警察说:“我怎么知道这件事就落在我身上了啊,我那天和周在化一起拉了化肥后,就去河里洗澡去了,然后和几个村民在家里面看电视啊。”

办案警察对于五人的说辞也是半信半疑,虽然五人的说法多多少少可以印证,但是,被害人之一的周春华坚称,自己当晚明确看到五人持刀在家里行凶,其中还有人捂住了自己的嘴。

所以,办案警察一时间也不能对这起案件作出实质性判断,只能先将五人暂时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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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过几天,不知道谁将案件的信息透露给了新闻媒体,一时间,“周家惨案“的新闻出现在各大报纸和网络上,人们对这件事情议论纷纷,有人甚至扬言,要杀人者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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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为了完成上级的指令,办案警察开始对五名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后来据周继坤说,那些警察让他跪在地上,用绳子打自己,打伤了就送进医院治疗一下,还是用的化名。

五人经受不住这样的严刑拷问,为了免受皮肉之苦,不得不承认了所谓的罪行。

没过多久,检察院就对五人提起了公诉,罪名是故意杀人。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于1998年到1999年期间进行了审理,因为案件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很高,办案法官顶着非常大的压力,民间时不时有让杀人者偿命的言论。而且,当时政策导向是严打,没有一个人敢对这起案件掉以轻心。

但是,法官们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反复查阅各种证据材料、反复询问被告人和受害人,发现案件缺乏关键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周继坤五人杀人事实,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可能有刑讯逼供的可能。

于是,合议庭评议后,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一致决定对无名被告人宣判无罪。

这时,受害人周继顶做出了一件让办案法官惊恐无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