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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文中,土生菌给大家介绍了“三大恶俗”之一的“神诞建醮”,今天我们来谈谈另外一个“恶俗”——“巨额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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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湾天后庙天后诞的相关报道

礼金,即现在通常所说的彩礼。在介绍“三大恶俗”的报道中提到:“南头附近各乡婚娶,礼金极厚,虽中等之家,礼金亦常达数百”。实际上,当时宝安县嫁娶费用,最高级别的花费可达数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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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传统婚嫁流程

好友阿强曾在《》一文中简单介绍了传统婚俗中的传统的“三书六礼”结构:过去结婚前,男家需先书面题写“聘书”、“礼书”和“迎亲书”三书;另有六礼,分别是提亲、夹八字、过文定、过大礼、择“吉课”、还有迎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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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辛养村的一场传统婚礼

嫁娶仪式上,女方嫁女仪式有落栊、上头、开面、拜饭、上褂、排嫁妆、拗银、出门等。而男方娶亲仪式则更为复杂,有开厨、安床、上头、拜饭、接亲、入门、拜堂、敬茶、摆酒、散厨等仪式。

在1924年平湖人刘彭龄发表于《宝安学会杂志》的题为《本邑北路风土杂记》的文章中,作者介绍了当时平湖一带本地嫁娶的仪式,从中也可以略窥一些大户人家嫁娶的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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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彭龄,字紫东,号紫东居士,又号雕龙子,清末拔贡生,因过人文采被人们尊称为 " 平湖文胆 "。

刘彭龄介绍道,当时定亲分头尾两礼,头礼小聘,“略以饼果食物数担为定”;而尾礼则是大聘,花费巨大,“囗十二升,盒十二担”,还有“猪、羊、鸡、鸭、椰子、茶叶、鸡蛋、黄酒,各物略贝”。当然,如果家境一般的人家,尾礼则可以跟女方家进行商议。也有一些人家将头尾两礼折换成现银,交予女方。

女方嫁妆搬运对于男方也是一个“负担”,搬运嫁妆的工人的工资是由男方所提供的,如果路途较远,他们会遭受搬运工人的不断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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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前后宝安的物价及收入

宝安县婚嫁费用前,我们先聊聊当时宝安县的物价及收入。

先看一组物价。民国十七年(1928年),随着北伐战争的结束及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中国进入了短暂的安定时期,当时的市面较为安定,经济表面有所复苏,广州市面上的大米的价格为每石(100斤)10.25元,面粉每石1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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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出版的《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书》及后续出版的《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书续编》(上、下卷)

而1927年的宝安县的物价则比广州低一些,谷每百斤6元,豆每石12元,生油每百斤33元,花生每石3元,沙梨每石8元,李子每百斤8元等等。

再看一组收入。民国二十年,广州市各职能局的第一科科长月薪在50-70元之间,最低一级的收发员则在16元上下。公办学校最高级教员每月月薪为125元左右,最低一级教员则为30元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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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宝安县的部分物价

而根据1927年中山大学农学院的调查,宝安县长短工价:长工每年工银90元(折算成月薪则为7.5元),短工忙时男工每日6-8毫、女工每日4毫,另需供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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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县娶妻的费用

根据刘彭龄的记载,1924年,平湖一带的聘金为几十元至两三百元不等,也就是说在当时可以最高的聘金 购买两三百斤猪肉或两三千斤大米。

而在1928年12月的《广东省宝安县人民嫁娶仪式费用调查》中,也介绍了当时宝安县嫁娶所需的花费。

这是一份十分详细的调查,调查员根据观察,将当时宝安县的嫁娶仪式分为上中下三等。

上等仪式比较铺张,花费也高。男方需要准备仪仗鼓乐及租用花轿前往女方家接新娘,而且也还要对家里进行一定的氛围布置,这笔费用大概需要二百元出头。男方给予女方的聘金及聘礼则需要六百多元。接亲之后,当然是大摆宴席,新郎官会接受亲朋好友的贺喜,然后欢宴三天,这笔费用则为六百元。也就是说,如果在当时的宝安县一个富裕家庭举办一个豪华婚礼,需要花费一千四百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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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宝安县政府为提倡俭约婚礼而举办集体婚礼

有来有往,女方的嫁妆亦花费不菲。女方会在迎亲前一天派人将嫁妆送至男方,一般来说嫁妆及搬运费(如果按照刘彭龄的记载,搬运费用则为男方掏钱)需花费一千元。新妇三朝回门时,亦是十分铺张,有众多随从跟随。娘家的亲戚也会往女方家里道贺,女方亦设酒席招待。这笔费用则为三百元。

对于一些家境殷实的家庭,一般选择中等仪式,虽花费没有上等仪式那么高,却也有些铺张,仪仗鼓乐花轿一个也不能少,家里氛围布置也是豪华,这笔费用需要一百元。聘金及聘礼则为三百元左右。当然,既然有一定家底,宴请亲朋也是少不了的,不过没有上等仪式那么“壕”,只需大摆宴席一天或两天,仪式也略为简单,花费约为三百元。举办一个中等仪式的婚礼,男方需要花费七百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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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年间一张花轿行单

女方的嫁妆及搬运的花费也少了一点,大概为四百多元,但三朝回门的随从是少不了,这笔费用总共约四百元。回门的宴席也是少不了的,这笔费用为两百元。

普通家庭的嫁娶费用则大大减少。结婚仪式十分简单,只需简单的鼓乐及花轿便可,这笔费用则只需十多元钱。婚礼当天的宴席也十分简单,杀鸡宴请亲友。这笔费用为五六十元。整个仪式花费最多的,便是被县政府评为“三大恶俗”之一的“高额礼金”,这笔聘礼与殷实家庭的差不多,也需要三百元。举办一个下等仪式的婚礼,男方需要花费三百五十元左右。而女方的嫁妆也比较简单,只有荆钗布裙等,加上搬运费用,需要一百余元。三朝回门时的酒席,也仅需三四十元。普通家庭嫁女,共需一百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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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一张奁仪录,记载女子嫁妆

根据调查,当时宝安县的嫁娶习俗皆沿袭旧俗,仪式的占比,上等约为一成,中等约为三成,下等的则约为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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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禁令

根据《申报》的报道,当时的宝安县还出现了互相攀比的行为,甚至一些中产家庭因举办一场婚礼而返贫。巨额彩礼,导致有些家庭视嫁女为发财之道,以致“婚姻如交易,冰人变作中人。厚往而薄来,佳偶变成怨偶。本是百年好合,顿教两姓仇离”。

当时的地方官员认为,宝安县嫁娶仪式花费巨甚,上中等仪式亟需改革,“以免上等者因婚嫁问题竟破费中人之产” 一些官员见此状,也曾出面制止这种被视为铺张浪费的婚嫁仪式。1928年10月,宝安县县长郑启聪发布《宝安之市民俭婚布告》,禁止婚礼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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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11月,宝安县长胡钰发布政令,严禁宝安“三大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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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民国时期深圳历史文献选编》

《广东农业概况调查报告书》

《广州民国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