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东城荣川百货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25日,专卖执法人员黄积华(19110052041)、罗炜标(19110052032)等对该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多个品种的卷烟,共计17条,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东莞市东城荣川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及《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件第二条,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的违规行为。对此,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决定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560元5%的罚款78元;二、没收当事人的无标志外国卷烟5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东城荣川百货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L24620522A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瑞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1-013号违法行为类型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的外国卷烟违法事实2024年3月25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黄积华(19110052041)、罗炜标(19110052032)等向现场负责人张文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温塘路段329号商铺东莞市东城荣川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经营的红双喜(吉祥龙凤铁筒红11mg)、双喜(硬祥和好日子)、金圣(硬红·十二生肖)等12个品种,共计17条卷烟,当事人王瑞生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0852122847),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及《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件第二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一、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560.00元5%的罚款78.00元;二、没收当事人的无标志外国卷烟5条。罚款金额(万元)0.0078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8853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9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