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身上表现出来的落后性和破坏性,本质上是清王朝专制之恶,与西方殖民主义之恶,在农民身上的反射。
笔者既不同意完美化义和团,也不同意妖魔化,完美化是纵容弱者的愚昧之恶,妖魔化是纵容强者的压迫蛊惑之恶。义和团值得同情,但是不值得学习和弘扬,我们的这个民族只有告别对义和团的这两种极端化认识,才能说我们已经成熟、睿智起来了。
这是一个纯粹的历史话题讨论,不涉及对现实政治表达什么观点的意思。笔者对现实问题的立场一贯是鲜明的:反对任何极端民族主义,反对妖魔化外国侨民,以及他们在中国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教育文化活动;主张中国与外部进行和平友好交往,以开放心态学习外来文明;支持国家和有关平台对极端民族主义言论的打击。只不过觉得当前人们对“义和团”一词的使用过度泛化和扭曲化,特写此文讨论。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义和团的评价经历了两个极端化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前,把义和团高度赞美化,说它是先进的反帝爱国运动,这时期义和团是不容任何批评的。改革开放以后,以李侃、李时岳、章鸣九、王致中等为起点,开始讨论义和团过去为人所忽略的落后性和破坏性,从学术上来讲是一个进步,丰富了对义和团运动研究。
不过到了新世纪后,大致以《冰点》刊登的中山大学某教授文章为起点,对义和团的讨论越来越脱离学术范畴,一些义和团史或者中国近代史专业研究之外,并且很有舆论影响力的学者,主宰了义和团讨论的话语权。他们出于社会思想启蒙或者表达某些政治观点的需要,对义和团历史的选择性剪辑重构,基本上全盘否定,乃至妖魔化义和团。义和团在社会语境中的含义越来越负面化,几乎等同于暴民、愚昧、排外的代名词。现在人们提起一个不好的事情,就会扣上“当代义和团”的帽子。
笔者完全赞同对义和团落后性和破坏性的讨论,但是不同意把义和团妖魔化(以及间接美化义和团所反对的那一方)。一些学者把义和团说的一文不值,绞尽脑汁讽刺挖苦,在他们描述下义和团就是一群活该就是被洋人屠尽的愚昧暴民,实在脱离了学者应有的公允持中和人性温情。今天妖魔化义和团,与当年完美化义和团一样荒唐,本质都是用政治正确代替学术。
第一, 忽略了天灾暴政下农民的极端艰难处境,造反起事全因是走投无路。义和团运动以山东、山西、河南、直隶为中心,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山河四省,这四省在19世纪末世灾荒最严重的地区。1855年黄河改道,夺大清河入渤海,由于大清河岸堤较低,黄河山东段屡次决堤、灾荒连绵、流民四起,为会党和秘密宗教崛起提供了必备的社会基础,所以,“义和团、起山东”,不是无缘无故的。
1887年黄河发生历史上最严重决堤,被冲坏的堤坝到了1889年才被修好,据后来历史学家推算,直接死难者就达150万-700万之间,导致了豫北和鲁西的赤贫化。1898年黄河又发生大规模决堤,从东明到历城黄河大堤8处崩溃,仅山东就有二十九州县被淹。1899年和1900年华北又发生了严重旱灾,山东91州县受灾,饥民数百万,毓贤在奏折中说,“树皮草根且尽”,“饿殍枕藉,倒毙在途”;河南济源一个县灾民即有近12万,“弥望千里,飞鸟尽绝,饥民百什成群饥民”,山西绛县一地饿死人数就达3万。所以,当时御史高熙韶奏折中所称“山东平原教案初起之时,实因连岁欠收,贫民无所得食”。
(义和团活跃指数与灾害指数密切成正比)
而晚清政权高度腐败,官方不但救灾不力,还不断增加赋税负担。以山西为例,道光二十年摊派到农民头上的田赋总额为不到200万两,而到了光绪二十四年已经超过400万两(宣统三年更达666万两),也就是说农民负担增加了一倍多(这期间山西总人口因饥荒减少了400余万)。山东省田赋定额为339万两,1895年后又加教案赔款90万两、“边防经费”90万两,另外杂税、杂捐开始泛滥,多数农户都到了破产边缘。中国人素来逆来顺受,起来反抗必然是日子实在无法过得下去了,但凡还有半口饭吃,谁去铤而走险?
第二,忽略了教会及国外势力的对中国民众的压迫,忽略了教会的侵略性质。抨击义和团的一方,其最根本的历史依据是,外国教会在华总体上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教会举办了慈善、卫生、教育事业,促进中国社会进步,中国反洋教是因为对现代文明愚昧无知,是一种落后反动。所以,义和团运动主要原因是文化的冲突,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
其实这是脱离事实的一种想象化历史解释。外国教会不可否认的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这有时间和空间的巨大差异。从时间上来讲,一战结束非殖民化浪潮后,教会越来越温和,越来越多的精力放在慈善公益事业,而时间越早侵略性越强;从空间来讲,英美新教教会在其管辖教区内积极作用大,而天主教会在其教区内的活动侵略性强。
首先说西方教会传教士中,抱有很强政治目的的殖民主义者很多,他们来华的驱使动力,本来就不是传播福音,而是进行文化扩张或殖民掠夺。马勇先生曾经指出,相当一部分传教士并不安心于本职,“显然是以宗教外衣从事政治活动”,像德国安治泰、法国传教士樊国梁、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等,“都曾向其故国竭力鼓吹过瓜分中国,要求其政府动手建立自己的侵略基地”。
其次教会藉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天津条约》获得了治外法权,并且 将治外法权延伸到教民。这方面尤其是天主教会最为突出,因为天主教在本国即强烈干涉政府司法权,他们把这种观念又带到中国。而天主教会为了急于扩张,吸收的教民流氓无赖不在少数,德国著名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来山东旅行的时候,济南地区主教直言:“ 在接纳新教徒方面,原则有些放松,那些新受洗的人,大半不是好基督徒” ,恭亲王也曾经说,那些入教的人往往品行比较恶劣,是“中国人中的垃圾”。
(所以,我们发现教案几乎所有都跟天主教有关,比如1895年至1899年山东上报到总理衙门的59起教案中,有47起是关于天主教教会的,涉及新教教会的只有12起。山东巡抚李秉衡给总理衙门的咨文中说,德国天主教教会传教士 “阴险谬疾,贪诈凶横”,而新教教会的美国教士“颇知礼仪,安分少事,绝不与民竞争,百姓亦礼貌有加”。)
很多传教士和教民借着治外法权横行乡里、逃避赋税、欺压平民,所谓“仗教”、“吃教”的人不在少数,美国学者 周锡瑞的《义和团运动的起源》对此有详细分析。而清朝地方官在民教发生冲突时,几乎清一色偏袒教会,以求息事宁人。义和团运动中斗争矛头指向教民,也并非完全像一些学者所讥笑的那样,这是滥杀无辜、捡软柿子捏,盖因很多教徒绝非善类,仗势欺人也是司空见惯。
因此,中国民众与教会之间的冲突,绝非仅仅是文化冲突,主要还是现实利益冲突。我们以台湾学者 陈银昆先生对1860年至1899年之间的990起教案产生原因的分析为例,因文化冲突引发的案件只占6%,而社会秩序原因占39%,经济利益纠纷原因占22.5%。正像雷颐先生所说,外国教会与中国民众有文化冲突,更有严重的利益冲突。
教会及其所属的国家,更是接着教案去勒索地方政府,这些巨额赔款又最终落到当地老百姓头上,所以当地老百姓自然是怨恨有加。比如德国圣言会借着巨野教案,向中国政府勒索赔款19.8万两了,还要求当地政府拨付2.4万两白银在巨野、菏泽、郓城等7处,为教士各建住房1所,可谓造价非常昂贵,要知道那时候北京一个三进四合院售价不过3000两白银。德国并且以此为借口霸占胶州湾,将山东划定为势力范围。
比较而言,义和团事发之前,中国境内以德国殖民侵略最为急迫,以德国教会传教最为粗暴,这是山东教案最密集,反洋教情绪最高涨。所以,义和团产生绝非是用“盲目排外”,或“野蛮对抗文明”可以完全解释的通的,上述行为给老百姓的直接观感就是侵略压迫,有何“文明”而言?
第三,污名化义和团的那些人,以描述义和团运动中的封建迷信和暴力为乐,以义和团斗争手段之落后性,而否认其反抗之合理性。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就像不能以一个人正当防卫措施是否得当,而否认其有防卫权利。防卫不当不值得鼓励赞扬,过失行为也必须接受法律制裁,但是不能因此就剥夺别人防卫权,说你不该防卫。
更重要的是,农民之愚昧、暴力又来自于哪里呢?还不还是清政府的愚民政策?农民自然只能以宗教迷信为号召进行反抗,民众只能对外部世界有偏差性认识。还不是因为清朝的专制恐怖政策?最后逼得农民只能激烈的反抗手段来表达意愿,以恐怖对恐怖。
总体来说, 义和团身上表现出来的落后性和破坏性,本质上是清政府专制之恶,与西方殖民主义之恶,在农民身上的反射。就像我们讨论孩子教育上所经常讲的,孩子行为是家长行为的反射,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孩子,大概率背后有个有暴力行为的家长。 在庚子之乱中的各种荒唐非理性,始作俑者或根源不在于走投无路的农民,农民只不过是罪恶传递链条的最后承受者,施恶者造什么样的孽,最后农民就会以什么样的恶爆发出来。
笔者最认同 戴玄之先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南洋大学历史系主任)的分析:“义和团的大起,因素复杂巧凑。倘没有列强要瓜分中国的刺激,人民也不会仇外;纵有仇外之心,若无教士教民的欺凌,也不会产生群起排外的事件;纵有仇外之心,排外之事,若无天灾频仍,人民也不会有那样疯狂的行动;纵然人民疯狂反外,若无慈禧的奖励,也不会促成千古未有的奇变”。他特别强调慈禧为首的满清反动政府应该负有主要责任,外国侵略者负有次要责任,而“拳民是无辜的”。
(戴玄之先生的代表作《义和团研究》)
某些学者 一味去批评义和团,实质是批评了一个罪恶,而忽略了更大的罪恶以及罪恶的来源。忽略了清政府愚民的事实,专制压迫的事实,忽略了西方殖民者欺凌中国平民的事实,忽略了人民被强加的不堪忍受的灾难,而 把主要精力用在嘲笑造反者的姿势不够优雅,岂不可笑?这不仅丧失了历史学家应有的人性关怀,更是一种将价值观凌驾于事实至上的历史虚无。
第四,西方中心史观影响及双重标准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无不以宗教迷信为号召,无不伴随着暴力,单就距离义和团最近的太平天国运动来说,同样是以民间宗教为纽带,带来至少一亿人口的死亡,是庚子之难的百倍以上。就破坏性而言,义和团导致的死亡人数(估计50万至100万之间)远远不及白莲教、捻军、西北回民起义、云南杜文秀起义,奈何国内一些学者最痛恨义和团?奈何义和团被骂的最惨?
还是因为西方对义和团评价左右的因素。由于其他农民起义不以排外为目的,所以外国人并对他们的研究并没有太多意识形态色彩,并且太平天国借用了若干西方宗教元素,西方甚至对它一度很有好感,而义和团以外国人为斗争目标,所以在这场运动开始的时候,西方就以“野蛮对抗文明”来构建这种叙事,“黄祸”及傅满洲这些对中国人丑化符合之大流行,盖源于义和团。这种叙事一直影响西方史学界对义和团历史的研究,改革开放后又被部分中国学者所接受。
这些学者提醒要慎用民族主义,处理好与西方的关系这点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因为义和团排外,就对义和团格外贬低,体现了西方中心论下,对农民起义研究的一种双重标准:对农民起义好坏的评价,不以中国人损失为标准,而以西方的好恶为标准,我们死一些人算不了什么,最可怕与西方搞坏关系。
总之,就义和团的性质而言,首先我们应该肯定它是底层对暴政和非正义的反抗行为,才可以进一步讨论它的阴暗面。就它的历史作用而言,义和团既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也起到了客观产生了积极作用。毫无疑问,义和团给腐朽的清王朝最后一击,庚子11年后清政府统治结束;义和团也表达了中国人民反抗殖民的决心,迫使西方放弃了瓜分中国的企图。
所以,无论是当时亲眼目睹义和团运动的人,还是后来学界对义和团的研究,还是不同程度肯定的居多,而全盘否定的为少。肯定义和团的不仅仅包括民族主义者,还有很多外国人或者有长期在海外经历、主张西化的人。比如从小生长于美国的容闳,与友人论时局时也说:“汝以为义和团为乱民乎,此中国之民气也。民无气则死,民有气则动,动为生气,从此中国可免瓜分之局。”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说:“我就是义和团。我祝他们胜利。”孙中山在晚年仍旧坚信肯定义和团的立场,他说:“义和团的人格,与庚子辛丑以后一班媚外的巧宦和卖国的奸贼比较起来,真是天渊之隔,可怪他们还笑义和团野蛮。义和团若是野蛮,他们连猴子也赶不上”。今天的中国言论场,如果你为义和团客观说几句公道话,就被扣上“与狭隘民族主义共情”的帽子也是不正常的。
当下很多人把义和团与纳粹主义或当代网络极端民族主义划等号,笔者也是不赞同的。义和团的主张和行为与现代国家的右翼极端民族主义,具有一定的巧合性,但是有本质不同。 义和团仍属于弱者的底层反压迫行为,它的直接产生动因是受到外来侵害。而西方以法西斯为代表极右翼民族主义,是倚强凌弱,否认弱小民族生存合法性,对别人实施种族灭绝或侵略土地,二者本质不一样。
当代网络极端民族主义,具有严重排外倾向,但是这种倾向既有中国因遭受国际打压而产生的天然的民族义愤,也来源于信息失真、信息与现实的错位,而不是直接来自于受到在华外国人的压迫、侵害。它的斗争对象是“假想敌”,而义和团的反抗对象是现实中直接给他们带来伤害的人。所以,笔者非常讨厌把当下的排外言论行为说成是“当代义和团”,这是对义和团的污名化,也是对义和团历史的歪曲。
总之, 笔者既不同意完美化义和团,也不同意妖魔化,完美化是纵容弱者的愚昧、暴戾之恶,妖魔化是纵容强者的压迫、蛊惑之恶。义和团值得同情,但是不值得学习和弘扬,我们的这个民族只有告别对义和团的这两种极端化认识,才能说我们已经成熟、睿智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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