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7月1日起实施最新分时电价。

此次新的分时电价,主要有以下改动:

1.每年7至8月,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调整为19:30-21:30。

2. 12月至次年1月, 取消9:00-11:00冬季早尖峰时段。

3.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调整为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

其目前执行的政策为:

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去年,江苏省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为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缓解重大节日期间电力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现象,鼓励和引导有调节能力的连续生产工业电力用户主动增加用电负荷,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

分时电价新政策为:

今年,在新的通知中,江苏省明确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

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夏、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新的政策也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节日深谷电价。在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11:00-15:00,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疏解新能源发电装机迅猛增长后的消纳压力,还能提升电力系统的整体效能。

同时,统筹尖峰电价收取资金使用,支持全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用于保障用户侧需求响应补贴、弥补实施重大节日深谷电价产生的电费减收、对符合条件的独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差给予补偿并实施顶峰发电补贴等。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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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新能源团队了解到,截止目前为止,国内已经有18个省份,在全年,几个月,或重大节日执行1小时~8小时的谷段电价,或者相关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午出现谷段电价这一情况,已经蔓延至18省!

6月20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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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午执行谷段电价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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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省中午执行谷段电价:目前,全国已经有12个省份的分时电价政策明确,中午执行1小时~8小时的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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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明确重大节日中午执行谷段电价:目前,全国已经有4个省份的分时电价政策明确,除江苏外还有江西、贵州、浙江重大节日中午执行2小时~4小时的谷电。

二省发布征求意见稿:陕西和江苏省已发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