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州、深圳两地开始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南都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了解到,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办理车辆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可以应用电子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措施。
据悉,自7月1日开始,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在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更加便利群众、企业使用交管电子证照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并积极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应用场景,为机动车所有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行驶证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加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试点城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群众办理车辆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可以应用电子行驶证,同时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其目的主要是便利委托他人代办业务。
电子行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
为确保应用效果,60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行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此外,按照有关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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