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增强调解员的调解能力,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员培训会。吉林市妇女联合会组织部部长郭卫红、吉林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王琳及多名政协委员、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出席会议,各基层院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立案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政协及妇联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吉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友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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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市政协委员张龙、龙潭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区政协委员刘博、舒兰法院特邀调解员王正华律师及龙潭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拓根据自身调解实践经验,结合具体案例跟与会特邀调解员分享了调解原则、调解方式、调解技巧及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多元解纷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凝聚解纷合力,提高解纷实效。充分调动各类解纷主体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二是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质效。要常态化地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对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调解能力及水平。三是不断优化调解队伍,打造品牌调解员。建立与调解业绩相挂钩的科学考评制度及推选金牌调解员、优秀调解员进行荣誉激励等多种方式,增进调解员调解积极性,力争出典型,出品牌,推进多元调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来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