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眉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枫桥式工作法”,以1+5+N检察便民服务工作机制为抓手,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便捷服务,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在“深学”上着力,推进预防法治化

带头领学

始终坚持“一把手”工程,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一把手”带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12次。

集中研学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实施方案》,定期研讨会商信访问题15次,分析研判信访案件堵点、难点7个,修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受理、流转、办理、回访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

专题深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5+N检察便民服务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建平台、强队伍、立规范、造矩阵为途径,组织“四大检察”专题学习研究信访工作9次,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链条,把矛盾纠纷消弭于萌芽、化解在基层。

在“服务”上着力,推进受理法治化

畅通受理渠道

切实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一站式受理控告申诉、刑事申诉、民事监督、司法救助、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案件,畅通群众信访诉求表达渠道。2023年以来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67件次。

优化信访服务

落实“贴心、耐心、细心、暖心‘四心’”工作法,完善服务设施,提供亲民便民服务,营造整洁、温馨、舒适的接访环境。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放置《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信访试行导引图,为来访群众指明信访方向。

完善受理机制

高度重视涉检初信初访,安排专人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150余次,将信访案件区分为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三类,分类处置,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检务服务。明示接访流程,完善检察长“定期接访”机制,夯实检察长包案“六个一”和“五包”责任制,2023年以来包案化解矛盾43件次。
在“增效”上着力,推进办理法治化

加强信访调解

坚持把调解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派驻县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联动,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形式多元、分层递进、衔接顺畅的调处化解机制,共调解矛盾纠纷37件。

加强部门协同

与政府部门、各镇街综治中心、司法所和重点村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线索互动,一体推进积案攻坚、矛盾化解等工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移送线索8件次。构建“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一体化多元解纷平台,开展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工作,推动信访实质化解14件。

加强机制建设

建立案件风险“三色预警”等级,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把风险预警、评估、防控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落实“件件有回复”工作机制,确保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诈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让透明、公正成为信访工作坚实底色。2023年以来召开信访化解公开听证15件次。
在“落实”上着力,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

落实案件登记

针对信访事项存在未按照规定登记、转送、交办等情形,及时监督追责。健全案件办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同步审查机制,完善案件线索“定向移交、协同办理”工作办法,确保案件留痕,实现责任倒追。

压实信访责任

在依法审查办理基础上,通过阅卷、当面听取意见等方式,准确把握信访人的诉求,对化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切实推动将信访矛盾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严实反向审视

制定眉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办法(试行),通过“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警”的个案分析、发案集中环节的“类案分析”和普遍共性问题的“整体分析”,倒逼各业务部门、各环节提高办案质量,促进诉源治理。
在“规范”上着力,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

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21次,同步开展心理疏导与源头预防,将情、理、法相结合,向群众释法明理,阐释法条背后的精神价值与实质正义,提高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强化案件回访

健全信访案件各环节工作流程,使信访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定期跟踪回访机制,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对于已办结的信访案件,灵活采取12309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网络回访、座谈会等方式定期跟踪回访16次,确保矛盾彻底化解。

强化制度衔接

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发挥检察机关与社会救助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通过对象判定、联席会议等方式,实现线索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最大限度确保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