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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7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服务便利内地与香港、澳门间人员交流交往,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2024年7月10日起,为港澳永久性居民中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来往内地通行证件。

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因投资、探亲、旅游、商务、研讨、交流等事由短期来往内地,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或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申请,获批后可持通行证在口岸履行指纹采集等手续后,经快捷通道通关。证件5年有效,可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

具体而言,非中国籍港澳永久性居民申请往来内地通行证,须填写完整准确的申请表,准备有效港澳永居身份证,其中未满18周岁的须提交监护人护照等身份信息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未满11周岁还未办理香港永居身份证的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索取资料申请通知书》证明身份,此外,还需准备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以及国籍证明材料等。办证时限为20个工作日,在港澳地区首次申办证件费用为260元港币,在内地换补发证件费用为230元人民币。

若上述证件到期、损毁、遗失,可由本人向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补发,也可办理出境证件出境后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换发、补发。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移民管理局方面表示,上述持证人不得持该证件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若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应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或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

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间人员交流交往,便利商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科研等活动顺利进行,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服务促进港澳特区长期繁荣稳定发展。国家移民管理局还将持续深化出入境管理服务改革创新,为内地与港澳居民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往来便利举措,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