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附近小区底商有个宁夏滩羊餐厅,主营宁夏滩羊系列、西北菜和烧烤,由于附近小区是回迁房,聚集大量北京土著和北方租房者,口味受到北方人喜欢,生意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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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经常光顾这个餐厅,昨天中午吃饭时咨询店长办会员卡的事情,顺便闲聊起来餐厅生意,我说你这个餐厅生意很好,那边马上又要建好两个回迁房小区,可以继续开分店。

店长苦笑了一下,说生意还行,但嘟囔了一句,不好干,昨天刚被罚款五千元。

我问为什么,他说有顾客吸烟,被举报,然后被罚款五千元。他说一个月才赚多少钱啊。

我说也不应该罚你啊,应该罚吸烟顾客。他说,因为我们没有制止吸烟,所以被罚。他跟着说,我们也制止不了啊,顾客非要抽,我也不能把他赶出去。

他说这已经是第二次因为顾客吸烟被罚款。

我立刻联想到前些日子看到的新闻,前五个月,全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5.1%;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0.3%。看统计,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的地方都是相对经济欠发达的省份。

罚款属于非税收入。但北京经济发达,不需要依靠非税收入。回去网上查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商家被罚款是执行如下条款:

第十三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
 (三)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四)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卫生健康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五千元属于顶格罚款,罚款也有据可依,但罚款对商家是额外损失,影响收益,自然影响扩大投资,有没有更人性化的执法手段需要管理机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