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要就私信V:MingYuGuanLi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同行之间相互竞争是往往常态,倘若良性竞争,不仅会让市场更加欣欣向荣,消费者受益,还会让同行共享其利,共存共荣,但若以损害同行的名誉为目的恶意竞争,则会害人害己,引火烧身,甚至产生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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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情:

2021年,白云公司(化名)在某电商平台上注册经营女鞋店铺。为提升店铺竞争力,白云公司特聘专业人士为店铺拍摄女鞋产品照片,并陆续投入669万余元为店铺商品链接进行直通车推荐和超级推广。在营销推广的加持下,白云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营销数据达3600余万,店铺影响力越来越大。

2021年4月,白云公司接连发现自己店铺的四张女鞋图片被余某(化名)经营的女鞋店铺简单裁剪后用作详情页图片,其中余某店铺内一双小白鞋显示售价89元,累计评论1561人次,交易成功648次。白云公司遂逐一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经审核认定4次举报均成立。

收到平台的投诉处罚后,余某不仅没有删除盗用的图片,反倒打一耙,在网上找来类似图片以白云公司盗用他人图片为由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经审核认定投诉成立,并对白云公司作出删除一款商品链接的处罚。

此外,余某还找到白云公司店铺客服,以“找黑号做退款单攻击店铺”威胁白云公司撤回投诉。几日后,余某便对白云公司店铺中的三款商品链接下了19笔订单并均作了退单处理,交易数量达10396双,交易金额共计182万余元,直接导致白云公司店铺内相关商品的库存减少、退单率升高。

2022年2月,白云公司诉至瑞安法院要求余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法院审理

2023年1月,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案中,白云公司主张的涉案4张图片,采取了特定的场景、角度和光线,通过让被拍摄者摆出特定的姿势等来展现女鞋产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余某涉案店铺在被白云公司发起盗图投诉后,在明知自己非权利人的情况下利用网上图片对白云公司发起盗图投诉,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其投诉行为导致平台认定错误,删除了白云公司一款商品链接,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余某作为熟知电商平台经营规则的经营者,明知短期内大量下订单后退单的行为会对白云公司的店铺经营造成损害,却恶意刷单,造成白云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因此,法院认定电商卖家故意在他人网店拍下大量订单后又申请退款以及通过电商平台对他人发起恶意投诉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判决被告余某赔偿原告白云公司30万元。之后当事人余某提起上诉,由于未交上诉费被上级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已于同年4月生效且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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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章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作为域名主体部分等网络经营活动标识;

(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应用软件、网店、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游戏界面等的页面设计、名称、图标、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四)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网络代称、网络符号、网络简称等标识;

(五)生产销售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

(六)通过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与其他经营者共同实施混淆行为;

(七)其他利用网络实施的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通过网站、客户端、小程序、公众号等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

(二)通过直播、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三)通过热搜、热评、热转、榜单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

(四)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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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同行恶意竞争,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保留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侵权行为的证明等,以便在诉讼或行政程序中提供支持。

二、向管理机关举报:要求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给予相对应的处罚。这适用于希望通过行政途径解决问题的情况。

三、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为举报人保密。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可以委托律师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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