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与治理——以“上海跟佛祖借了 100 亿”谣言为例

近日,一则“上海向辖区内寺庙临时借款 100 亿人民币的香火钱作为短期周转债务”的谣言在社交平台流传,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质疑。在信息高速传播的当今社会,各类网络谣言时有出现,给社会秩序和公众信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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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一张截图在网上广泛传播,内容荒诞不经,称上海财政局向寺庙借款,还明确了所谓的借款数额以及个别寺庙的“贡献”金额。对此,上海财政局迅速回应,明确表示该传言不实,纯属谣言。网信部门已及时介入调查,并将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网络谣言的严重性和治理的紧迫性。从法律角度来看,制造和传播此类谣言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法律责任。

造谣传谣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造谣者也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其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轻一点来说,这种行为也侵犯了相关部门的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谣言的传播损害了上海财政局的声誉,影响了其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形象。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在面对未经证实的信息时,应保持理性和谨慎,不盲目跟从和传播。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网络谣言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社会的稳定。对于广大网民来说,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享受信息时代带来的便利,而不是被谣言所误导。

来源:法律发言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