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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辽宁省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发布《关于网络反映魏新河有关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近日,针对网络反映疑似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魏新河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身份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魏新河,男,1978年10月出生,系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为提高知名度等个人目的,多次以“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等虚假身份参加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目前,经研究决定,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停止魏新河工作。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魏新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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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理工大学魏新河”引发舆论关注。虽然一些公开信息疑似已被删除,但记者根据找到的信息判断,2022年至2023年底,“魏新河”报名的学术活动超过了十次,其中不乏著名高校举办的活动。而实际上,我国并没有“辽宁理工大学”这样一所学校。

质疑:“魏新河”的身份

“辽宁理工大学教授”是“魏新河”最常见的一个身份,以此身份,“魏新河”参加过多种学术活动,其中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主题较多。

经查询,在2022年、2023年的某三场活动中,“魏新河”的身份也有所不同,有的是“辽宁理工大学教授”,有的是“辽宁理工大学客座教授、辽宁省乡村振兴专委会副主任”。大皖新闻记者搜索“辽宁省乡村振兴专委会”,并未找到这样一个官方机构。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网友提供信息显示,“魏新河”还以“魏鑫”“魏新”等化名公开活动,并自称辽宁理工大学文化旅游学院教授、辽宁理工大学体育学院老师等头衔。

调查:他的论文还曾获奖

“魏新河”似乎对历史也感兴趣。非官方信息中,在一场关于敦煌文化的学术活动中,他的身份是“辽宁理工大学文化历史传媒管理学院博士生”。此外,“辽宁理工大学魏新河”还参加过教育、公共关系相关的学术活动。

除了报名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魏新河”还参加了一些论文征集活动,并成功入选。某地2023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第二届“三苏”法治文化论坛征文评选结果的公示》,其中一篇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名为《从苏东坡的参与“高考”探查宋代科举制度》,作者是“辽宁理工大学马院教授 魏新河”。

爆料:早有人说他是“骗子”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媒体上,2023年9月就有人发文称“辽宁理工大学教授魏新河”是一个骗子,不仅这所学校根本不存在,名称相近的学校经核实也没有这个人,“他提交的参会论文复制比高达95%以上,完全是抄袭。”

6月28日上午,澎湃新闻致电与“辽宁理工大学”名称相近的辽宁理工学院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两校校办,咨询是否有名叫“魏新河”“魏鑫”“魏新”的教职人员,两所学校均表示没有上述名字的教职人员,也不知道有人使用“辽宁理工大学”头衔参加社会活动一事。

虽然早有人对“魏新河”提出质疑,但公开信息显示,在2023年下半年,“魏新河”还参加了多场活动。

组织方:曾取消他的发言

为何用虚构的身份却能屡屡参加专业性的学术活动?6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多个显示有“魏新河”参加的活动组织方,有人一听到记者询问“魏新河”就挂断了电话,也有人表示不便说。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7月9日在天津举办的中国社会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一个名为“第四届县域社会学论坛: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探索”的分论坛日程信息上,一位发言人是“魏新河(辽宁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6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该论坛当时的一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我们联系过确认存在问题,后来魏没有发言。”他表示,活动有严格的审查,提前发现了不存在“辽宁理工大学”,正式会议时就没有安排“魏新河”发言。

丨来源:新闻晨报、大皖新闻、锦州市林草局官网

丨制作:尚延蓉

丨统筹:王 芳

丨审核:刘 军 苗 青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青橙融媒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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