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我校根据《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4〕13号文)精神,高一拟招24个班,共1200人。招生工作将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透明招生,择优录取。

1.招生依据

我校高中阶段学生招生依据《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4〕13号文)为总指导纲领。

2.招生原则

我校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按照中山市教体局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高中部

招生代码:2001033

学校类型:普通高中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中山光正实验学校隶属广东光正教育集团,集团2002年开始办学,至今已有22年,有厚重的文化底蕴,强大的师资队伍,优质的共享资源,丰富的办学经验,卓越的办学成绩,且集团实力雄厚,有着强大的品牌优势。“光正”品牌教育多年来表现十分出色,依靠优良的校风、优异的教学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是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政企共建、共治、共享的十二年一贯制教育体系,也是古镇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以民生为本、办人民满意教育布局的重大举措。

学校坐落于国际灯都古镇镇,占地面积321亩,立足中山,服务广东,面向湾区,辐射全国。以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生态化、国际化的标准建设,大气恢宏,美丽壮观,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学习、生活、锻炼十分方便。集团致力于打造一所发展均衡、特色突出、高端优质、满足多元化需求的现代化标杆学校。学校建筑面积达76202平方米,设有多功能报告厅、录播室、音乐室、钢琴室、古筝室、美术室、书法室、电脑室、创客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科学实验室、心理咨询室、农学基地、师生阅览室、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及400米户外环形塑胶运动场等,充分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办学特色

学校成立于2021年8月,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以诚心服务社会,以爱心培育人才”的办学宗旨,开创“教育思想高起点,办学条件高标准,学校管理高层次,教师团队高素质,课堂教学高效率,教改实验高要求,校园文化高品位,全面育人高质量”的治校思路,坚持“德育立校,教研兴校,特色强校”方略,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努力提升品牌,打造高品质民办学校。

学校地址:中山市古镇镇济学街23号 邮政编码:528400

中山市(古镇)光正实验学校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济学街23号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统筹学校招生工作;

副组长:督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招生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相关政策;

宣传组:负责招生媒体宣传、资料整理和宣传彩页制作等;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录取全过程,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组: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招生条件及流程进行阅档、录取、确认录取下载数据;

招生接待组: 负责提前通知学生按照政策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核查学生身份、户籍、学籍等信息,如有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

后勤保障组:做好前来咨询、报到注册家长和学生们的服务工作;

资格审核组:做好考生录取资格审定、做好录取通知书和派送工作。

招生计划

经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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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根据《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4〕13号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2024年艺术生招生方案》要求执行,我校录取规则为:

(一)我校普通高中只招收符合市招生文件规定的自费生,有意报读我校普通高中须在报考志愿时填报“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

(二)考生综合素质评定需达到C或以上等级,身心健康,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收费和助学

1.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中发改价费【2020】10号)

学杂费28500元/学期,住宿费3000元/学期。

2.小语种课程费用标准

选择日语的学习费用为9000元/期。

3.助学措施

对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等贫困家庭,学校按照规定办理国家助学金。

附则

(一)新生入学注册要求

1.家长要按照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宣传,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填报我校志愿。

2.新生收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短信后,可电话咨询我校相关注册报到流程,并于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报到流程

(1)请携带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提交新生入学登记表和中考毕业生档案袋。外省户籍的学生需提交随迁材料。

(二)新生入学后资格审核要求

由学校审核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和中考毕业生档案袋,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我校报考资格。

(三)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招生全部通过市招生平台统一录取。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对社会公开,由中山市光正实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广泛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