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如今是不少人购物的首选方式,各大网购平台制定了如“七天无理由退货”、“极速退款”等多项机制措施,然而,个别消费者却利用平台规定在商品无任何瑕疵的情况下,恶意申请仅退款不退货,从中获利。

网友咨询:

网购后恶意“仅退款”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王晶律师解答:

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受法律保护和制约的,买卖双方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契约精神。商家如约交付了货物,消费者应当支付货款,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消费者滥用退款售后的规则,不以购买为目的,针对多个商家或者多笔订单发起收到货仅退款的,商家可以以异常退款进行投诉。平台会根据商家的反馈和投诉,对涉嫌“薅羊毛”的买家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会对其进行警告、限制、封号等惩罚措施,同时,也会对商家进行赔偿和保护。另外,商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买家提起诉讼,要求买家退还商品或者赔偿损失,维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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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律师补充: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王晶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事以及刑事辩护领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