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网友咨询:

业主家中不慎起火,物业有没有赔偿责任?

王晓倩律师解答:

物业仅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安全秩序负责,业主家中不慎起火,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但应做好协助工作。

消防栓内的消防用水,是火灾发生时的“生命水”,倘若发生火灾险情,消防栓是扑火救灾的重要设施之一,其特殊性决定了消防栓必须时刻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栓为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与养护、定时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以及及时更换失去使用功能的消防设备的职责。如果物业公司存在安全意识不足、管理不当的过错,导致发生火灾时业主财产损失扩大的,物业公司应该对火灾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王晓倩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法律依据】

《消防法》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王晓倩律师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