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开展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掌握千阳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现状,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相关线索,共同为千阳县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征集范围

千阳县地域范围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古建筑: 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在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者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等。

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线索要求

1.作为人类行为与自然的结合体,拥有明确的物质实体,为某一区域或群体的历史、文化、习俗等提供特殊见证的文化景观;

2.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或者其他古生物化石地点;

3.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实体尚存。
四、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如条件允许,请一并提供经纬度坐标、现场照片),联系方式等。
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六、征集方式
广大市民及文物爱好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线索:
电子邮箱:请填写《宝鸡市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bjqyxwhg@163.com
联系电话:0917—4242257
联 系 人:张熙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上方式踊跃提供相关线索,感谢您为千阳县文物事业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千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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