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 关于在2024年城市家庭铁人三项赛 期间对全市“低慢小”飞行物进行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4年城市家庭铁人三项赛顺利举办,切实保障活动现场及周边低空域安全,依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2024年城市家庭铁人三项赛安保工作要求,现对2024年城市家庭铁人三项赛期间“低慢小”飞行物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飞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无人机,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遥控驾驶航空器),是一种由遥控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2024年7月14日0时24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在船营区内进行“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

三、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低慢小”飞行物的管理工作。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0日

关于吉林大街等街路部分路段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期间

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吉林大街等街路部分路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自2024年 7月10日至8月31日(除早晚高峰外)吉林大街(江城广场至雾凇中路段)、西山街(雾凇中路至运河路段)、青年路(东滩街至欣昌街段)、上海路(重庆街至解放东路段)、雾凇中路(珲春中街至西山街段)、重庆街(江城广场至九台街段)、北大街(解放中路至桃源路段)、西安路(解放中路至德胜路段)、珠江路(秀水街至湘潭街段)实行分段分幅、半幅或全封闭。上述路段封闭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减速慢行。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