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用三袋硬币偿还一万元欠款却被罚 2000 元,究竟是何缘故

文:麻辣新语吴能恩

近日,四川成都龙泉驿区法院的一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男子万某某在偿还一万元欠款时,竟选择用一角硬币和零散纸币凑数还钱,最终因消极对抗执行被罚款 2000 元。这一事件看似只是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但其中所涉及的消极对抗执行问题,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2023年9月,万某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万某某一直未履行。2024年3月,王某某申请恢复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王某某同意被万某某一次性给付两万元后了结本案。但万某某表示,当庭只能给付一万元,剩余一万元需两天后拿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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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万某某带了一堆一角硬币以及零零散散的纸币来到法院,看到万某某的行为,王某某十分生气。因清点难度大,无法核实金额,王某某拒绝了之前的和解方案,案件陷入僵局。

当天下午,执行法官联系成都龙泉驿稠州村镇银行,并带万某某到银行进行兑换。执行团队审辅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共10余人进行清点,经过近3个小时清点,共计兑法院认为,本案恢复执行后,万某某消极对抗执行,对其用大量硬币支付案款的行为没有合理解释。

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他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执行工作,浪费了司法资源。鉴于被执行人积极还清剩余款项,且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龙泉驿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决定对被执行人万某某罚款2000元。最终,万某某于当日缴纳了全额罚款。换纸币8489元,但仍有1400余元硬币未能兑换(其中较多存在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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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对抗执行,指的是被执行人在有能力履行义务的情况下,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或方式,故意阻碍、拖延执行工作的进行。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男子万某某确实是在还款,但他选择用大量的硬币和零散纸币来支付欠款,这种方式显然超出了正常的支付习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随意选择支付方式来消极对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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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明确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显然,万某某的行为可以视为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他本可以通过更便利的方式如银行转账等偿还欠款,但却故意选择了这种极为不便的硬币支付方式,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属于消极对抗执行的行为。

法院对其罚款 2000 元,是依法维护司法权威的体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则是这道防线的关键环节。如果被执行人都可以随意采取不恰当的方式来干扰执行工作,那么法律的尊严将无从谈起,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当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当面临法律判决时,即使对结果不满意,也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申诉或解决,而不是采取消极对抗的方式。

在法治社会中,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当事人应当尊重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或阻碍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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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对抗执行不仅损害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惩处,将会引发更多类似的问题,导致法律的尊严受到挑战,社会的公平正义难以得到保障。

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认识到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使对判决结果存在异议,也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而不是采取消极对抗的方式。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让每个人都明白遵守法律、尊重司法权威的重要性。

这也提醒我们,在进行经济往来时,要遵循诚信原则,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

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公正、有序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