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平顶山某中学初一男生李某某涉嫌性骚扰、性侵未遂同班女生,却因未满14岁未予处罚。
小茵的父母告诉记者,5月25日晚10点,李某某和同校的其他三个男生在家里给女儿小茵和另一个女生打电话,女儿没接,他们就发送淫秽信息给女儿。
李某某等人要求小茵和另一名女生去李某某家里找他们“玩”,并发送言语骚扰的信息。
据小茵母亲透露,李某某等人威胁小茵,如果不找他们,他们就会去找小茵。小茵担心被家长看到,只好答应李某某。
于是李某某等人开始变本加厉,要求小茵带烟、带丝袜、带避孕套,言语非常露骨。
小茵回到家后情绪不对,父母发现女儿异常,查看手机后才发现女儿被同班男同学性骚扰。
不仅有言语骚扰,李某某等人对小茵二人疑似“性侵未遂”。
通过派出所口供小茵父母得知,两个女生在李某某家中被单独地拉扯衣服,男生将她们往卧室里拽,女生自己挣脱后跑开了。
在李某某与小茵和另一名女生的聊天记录中,李某某多次提到让小茵二人去他家,并提到“发生性关系”、“买避孕套”等话语。
小茵父母发现此事后,第一时间联系了班主任,并选择报警。
根据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2024年5月25日、26日期间,李某某在微信上分别向小茵二人多次发送色情、淫秽信息,干扰二人正常生活。
然而,因李某某未满14岁,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李某某家长对此事的态度是:不要听一面之词就说什么强不强奸。
李某某家长认为,派出所已经处理过,小茵父母提出的赔偿要求太高,民事补偿可以去法院起诉。
李某某家长还替孩子感到委屈:“现在已经闹得我们孩子也不上学了,这个东西不是我们说了算的,现在我也做不了主。”
小茵父母则表示,女儿现在精神状态不好,情绪不稳定,“天天就说,妈,我没有错,为啥我不能去学校?等于孩子三观都毁了。”
而施暴方非但因年龄免于处罚,民事赔偿至今也没有着落。
小茵家长的诉求是:教育局和学校对李某某做出应有的处罚,刑事处罚没有,但民事处罚肯定要有。
“你们不去说施暴方,却一直让受害者不要把这个事情闹大?”
学校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对此事有召开专门会议,有情况会告诉家长。
当地教体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公安部门已经出具过处理结果了,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学校内,而是在非上课日,学校和教育局也在积极协调。
教体局工作人员认为,此事家长也应负责任,不能一味要求学校和教育局处理,“自己孩子周末在家休息的时候,你家长不监管,你让谁去监管孩子呀?”
市长热线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已经在公安部门处理并结案了,以公安部门的处置意见为准。家长提出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渠道。
工作人员还表示,李某某和家长愿意向小茵等人赔礼道歉,会和女生家长约好时间后进行。
目前小茵一家已提出上访,信访局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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