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7·13”棉湖镇交通安全整治暨示范镇街创建大会要求,以良好交通氛围助推“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7月15日上午,揭西交警二中队会同棉湖镇委纪检、镇综治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对该镇村(居)委等部门单位办公场所停放摩电车开展突击检查。
棉湖镇是揭西县第一轮开展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的五个镇街之一。本次联合突击检查行动,秉持“刀刃向内、正人先正己”的工作态度,专项检查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使用摩电车守法情况,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工作。
当天共检查棉湖镇8个部门单位,检查摩电车69辆,现场发现无牌证摩电车2辆、无牌证电动自行车2辆,同时对发现的摩电车违规加装遮阳伞予以当场拆除。
对办公场存在无牌证摩电违法情况的部门单位,联合检查组当场约谈所在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落实监管职责,严禁无牌证摩电车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所,严格执行《揭西县关于加强全县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公职人员务必带头遵守摩电出行规范。
同时,由揭西交警二中队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无号牌摩电车依法进行暂扣,对摩电相关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本次联合突击检查行动,对办公场所停放摩电车进行检查与清理,旨在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公职人员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使用摩电车必须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对培树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推动镇街道路交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光荣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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