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都察院,专门负责监督百官,为冤屈的人伸张正义,就像是天子的眼睛和耳朵,负责维护朝廷的纪律和风气。

明朝都察院的主官包括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以及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

其下属部门架构如下:经历司设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原设司务四人,后裁减至二人(均为从九品);照磨所设照磨一人(正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司狱司初设司狱六人,后裁减至一人(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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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都察院组织架构图

此外,都察院还下辖十三道监察御史,共计一百十人,均为正七品,分别派驻于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以及云南(十一人)。

其中经历、司务与照磨是都察院内务行政部,负责整理内部文件和传达内部信息。司狱则是都察院内专门负责的监狱部门。

为了行事更加便利,许多明朝皇帝在外派官员到地方时,都会加授其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的头衔。这些加衔的官员涵盖了总督、提督、巡抚等职位,其中还包括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等复合职务,以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各类官员。

明朝监察御史外出执行监察任务时也被称呼为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考察籓服大臣、府州县官,拥有专门的举荐和弹劾权力。对于重大事务,需奏请天子裁决;小事则可立即决断。

按临所到之处,必须首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对于有疑问的案件进行理辩。

检查诸祭祀坛场,修缮墙宇祭器,确保祭祀活动的正常进行。

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关注民生和财政状况。

勉励学校,表扬善类,翦除豪强恶霸,以正风俗,振纲纪。

出巡复命后,都御史需复核其称职与否并上报。

明朝监察御史外出之时,早上悬着一把剑,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提交报告时,明朝监察御史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可直言无讳。

在制作明朝都察院组织架构图时,我特意着重关注了上诉要点,旨在让您能够更清晰地理解和把握该图的内容及其结构。

原文来源:微信公众号【袁载誉读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