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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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准格尔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东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东出生于1960年,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东曾长期在神华集团工作。

2017年11月28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李东出任副总经理,成为国家能源集团首届领导班子的一员。

2020年3月,李东离任。

2023年2月8日,李东被查,同年8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李东政治意识淡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徇私调整提拔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后违规在民营企业任职取酬;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煤吃煤,长期以“投资”“代理”为名大搞权钱交易。

今年1月,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四集《一体推进“三不腐”》播出,李东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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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中介绍,李东刚被留置时,专案组就从一个意外的小插曲上,感受到了他的“作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李志勇说:“我们按照工作流程对李东的住所开展搜查,在搜查的过程中有人敲门,实际上是上门送礼。商人老板都(被)允许或者是习惯于到家里来送东西、看望,这也是说明他自我要求不严格。”

来源:政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