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顺义发生一件让人愤慨的事。
这天在顺义某商场内,因为是星期天,人来人往,顾客很多。一个二十多岁左右的女子陈某(化名)走进商场,一边瞅一边看,也许是心情不好,她始终阴着脸,想必是逛街来散心的。
这时,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过来,看样子十分欢乐,但一个没留神,撞在了陈某身上。这一下撞得很重,陈某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小女孩也没太在意,嘻嘻哈哈就跑开了。
陈某本身心情就不好,被小女孩这一撞,火更大了,几步上前,就给了小女孩两耳光,骂道:“你瞎了!怎么走路的?”
小女孩被一巴掌打懵了,之后委屈地哭了起来。
有路人目睹此情形,纷纷指责陈某,“孩子又不是故意的,你打人就不对了。”
陈某反唇相讥道:“什么不是故意的?她撞到我了,还不道歉,我替她父母教育她。要你们多嘴?”
接着,她跟一些路人对骂起来,让他们“滚蛋”!
很快,小女孩的母亲赶过来了,从女儿嘴里问清楚情况后,不干了,跟陈某争吵起来。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后来,小女孩母亲打电话报了警。
不久,两名警察来了,了解情况后,对陈某说,“小女孩撞你肯定是不小心,就算她没有道歉也不是你动手的理由。”
然后警察问小女孩母亲,打算怎么处理。
小女孩母亲说,要对方带女儿去验伤,还要赔偿。
一听说要赔偿,陈某勃然大怒,大骂道:“我赔你妈!老子差点被你女儿撞倒了,应该是你们赔我!”
双方再次吵得不可开交。
后来警察对她们说,既然双方在这里调解不成,那都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但陈某拒绝去派出所,说她还有事,没空。说罢,转身就走。
这时,高光时刻来了——
一名警察便去拦陈某,没想到陈某抬腿就是一脚,踹在民警身上,民警制止她,她对民警又抓又打,还想咬民警。
另一个民警也过来制止她。陈某一边大骂一边踢踹两个民警,现场一片混乱。
最后民警也许也火了,用了力,一个抱摔,将陈某压在地上,之后铐上,带走了。
后来,陈某以扰乱公共治安被行政拘留7日。
个人觉得:这件事,从头到尾来说,是陈某不对,至少素养不高。小女孩不是故意,就算对方没有道歉,也不能成为你动手的理由,更恶劣的是,警察来后,拒不合作,还动手打警察,这就涉及违法了。
有网友说,得亏她是生活在中国,要是在美国,早就被警察清空弹匣了。
写到最后,想说的是:成年人活在世上,肯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关键是学会自我排解、自我调节,而不是把气撒在别人头上;还有就是,要懂法,不要以为全世界都让着你,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成年人了,要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不然,到头来,终究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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