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筹备、专家现场审核等环节,日前,宁波市第一张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许可证花落余姚,获证企业为浙江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批准范围为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标志着“余姚制造”在特种设备生产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据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获证企业须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中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有关要求。目前浙江省共有大型游乐设施制造企业10家,浙江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的获证填补了宁波地区该项目的空白。
市市场监管局在企业许可证验收过程中全程参与,提前送“法”上门、答疑解惑,落实专人对照大型游乐设施生产许可要求,指导企业完善人员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条件。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监管,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的同时,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推动本土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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