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117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伊川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4〕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平等乡张奇庄村1.2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伊川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1.2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伊川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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