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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无人机航拍越来越普及

但是无人机却不能随意放飞

如果未实名登记、升放的区域不对

那是要出“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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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11时04分许

青白江公安接到

青白江某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刘某报警称

有人在其厂区门口放飞无人机

接警后,青白江公安治安科和祥福派出所立即启动联动处置预案,第一时间抵达现场。通过走访、排查,抓获无人机实际操作人。经治安科民警现场核实,确认该无人机是大疆牌Air2S型无人机,且实名登记状态显示“未登记”,查看飞行记录显示:当日飞行里程为109米,高度为33米,时长为4分钟

经查实

李某于11日11时04分许

在物流公司旁利用无人机飞行取景

后被民警现场抓获

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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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李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

青白江公安

将持续强化无人机基础管控工作

持续开展无人机数量、企业、飞手等

基础数据的摸排

同时继续加大

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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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低慢小飞行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实登记,对未如实登记、未经批准在禁飞区域飞行、利用低慢小飞行器实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审 核 | 付彪

编 辑 | 刘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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