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太原迎泽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

18日22时20分左右,二中队民警在迎泽大街南海街口设卡,一辆由西向东的晋A 869XX白色丰田小客车遇民警检查,驾驶人拒不停车径直冲卡而过,民警立即驾车尾随。嫌疑车辆沿迎泽大街、并州北路、青年东街一路右转逃逸,在青年路口被民警截停。对民警的质询,驾驶人贾某某辩称没有看到民警的停车指示。民警对其现场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之后抽血鉴定结论为100.36mg/100mI。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贾某某曾于2020年10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杏花岭大队查处过,当年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这次醉驾,贾某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3时42分许,王某某(女)驾驶晋AM48XX白色丰田小客车由东向西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13mg/100mg,之后抽血鉴定结论96.01mg/100mI。王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2时40分左右,冯某某驾驶晋AK9WXX灰色福特小客车由西向东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34mg/100mg。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冯某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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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