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忻州宁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建行路段巡查时发现晋HT3305出租汽车车厢内存在脏、乱、差,驾驶员仪容不整。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罚款200元。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