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涪陵交巡警在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同时,广泛利用有奖举报渠道,严查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民警在珍溪镇县道杉涪路将彭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检查中还发现,彭某某的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摩托车,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针对这三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彭某某予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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