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指尖新闻曾以《福建莆田一公司否认伪造员工放弃社保签名,劳动监察:正在调查处理》为题,报道了福建莆田德信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德信电子)没有足额给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7月21日,投诉人给指尖新闻发来一份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涵江区人社局)7月15日出具的书面回函,其处理意见为:德信电子应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
指尖新闻记者通过查看回函看到,那份回函是向投诉人之一徐倩做出的,涵江区人社局的处理意见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和《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费和失业保险费,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征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莆田德信电子有限公司应当为徐倩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
7月21日,投诉人徐倩的父亲告诉指尖新闻记者,7月1日,指尖新闻的相关报道发布后,7月2日,投诉人张学翠接到了涵江区劳动监察大队的通知,并到劳动监察大队做了询问笔录。7月9日,徐倩和另外几名投诉人也接到通知,到劳动监察大队做了询问笔录。
在拿到了涵江区人社局出具的回函后,投诉人第一时间找到了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但工作人员告诉投诉人,需要人社局提供相应的数据,税务机关才能向德信电子征收欠缴的社保费。随后,投诉人又回到涵江区人社局,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劳动监察大队做出处理决定后,他们才能向税务机关传送相关数据。而劳动监察大队给他们的回复是,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60个工作日内会给他们回复。
7月22日,指尖新闻记者试图联系7月1日曾经采访过的涵江区劳动监察大队林振珊大队长,但是发现手机号已经被其拉黑,用另外的手机拨通了林振珊大队长的电话,但是他没有接听,也没有在发稿前,回复记者的采访短信。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孙晓曦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德信电子何时能为几位投诉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指尖新闻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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