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在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加义镇公路两旁发现了一些标语,他就拍了下来,没想到引起了轩然大波。

主要是这些标语太奇葩了,这些标语写道:“隐私部位不能摸,构成猥亵要坐牢”、“与未满14周岁女生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以强奸罪论!”、“强奸幼女,罪加一等。嫖宿幼女,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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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说,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常理了,可是竖立在公路两旁,让人看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镇上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响应上级的号召,我们加义镇又是一个大镇,人口比较多,人口流动也比较多,不希望发生这种事情,所以才这样做,(竖立了这些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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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一个网友无语地说:真是不可思议!大街上出现这样的标语,不知道是文化水平的提高还是法律水平的提高,有道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照这条标语的意思就是不禁止的可以,哎!法律明确规定强奸女子就是违法犯罪,为何又要画蛇添足呢!

还有人说,这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说明,湖南岳阳,特别是加义镇那边强奸妇女、尤其是强奸幼女的特别多,这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地政府公安要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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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语对当地人侮辱性极强。

这个地方经常发生类似事件吗?连幼女都不放过……

这种标语的出现是当地政府的耻辱。

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还应该到处竖立“禁止故意杀人”这样的宣传牌啊?

笔者认为,在公路两旁竖立这些标语确实不妥,当地有关部门还是多多考虑一下吧,更重要的是,做好犯罪预防,将刑事案件消弭于无形!

内容来源于@帮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