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为落实城市规划,实施牡丹区2013-18号地块(二期)棚户区改造,牡丹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牡丹区2013-18号地块(二期)房屋Z收决定书》,决定对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Z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武先生的两套房屋刚好位于Z收范围内,且两套房都是二层带阁楼别墅,有产权证和2004年房屋普查登记为证,通过现场丈量确定合法面积为525.25平方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菏泽市首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给武先生的《房屋Z收估价报告》中,Z收比准价格为4630元/平方米,但最终武先生两套别墅的估价却仅为3000元/平方米,在这份估价报告中,Z收比准价格连乘三个系数,导致价格下调35.82%,就相当于武先生525.25平方米的两套房屋中有188.17 平方米无法得到Z收赔偿款

武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的房屋有525.25平方米的合法面积,且只补偿337.08平方米的钱,当时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周边房价价值约为6000多元/平方米,且根据《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Z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对被Z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Z收决定公告之日被Z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对被Z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Z收决定公告之日被Z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武先生通过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得知,根据此条规定,再对照评估公司出具给武先生的房屋Z收补偿报告,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在已确定的合法面种中减去188.17平米不予价值补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不仅如此,武先生反映同在一个估价区域的鼎甲一号项目,Z收补偿比准价格设为6600元每平米,Z收过程中又上调30%,每平方米甚至能够补偿到8580元,武先生想请问明明同在一个估价区域,又是相同的房屋结构,一个补偿 3000元每平米,一个却补偿近9000元每平米,补偿价值差了二倍,这难道合理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无奈之下武先生只能申请法律援助,牡丹区法律援助中心领D了解武先生事情的情况后,建议武先生与开发企业及Z收工作组协调重新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经开发企业及工作组同意后,武先生聘请了北京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做出了评估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评估价值与先前的评估报告差了一倍,且仅仅只是440平方米的评估,如果加上合法的80平方米,差距只怕会更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武先生将该份新报告提交了指h部,但至今没有回应,武先生恳请菏泽市牡丹区政府按照《国w院国有土地上房屋Z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Z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Z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对武先生合法的525.25平方米按照合理的Z收价格进行补偿,以维护武先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微博菏泽武先生遭遇房屋Z收争议:525平米补偿缩水严重,呼吁公正 (weibo.com)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微博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作者的观点和立场,故本作者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