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联众股东户数减少83户,户均持股3.19万元,律师分析股民有望索赔的条件
ST易联众2024年7月11日在深交所互动易中披露,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45万户,较上期(2024年6月28日)减少83户,减幅为0.34%。ST易联众股东户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4年7月10日计算机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股东户数为4.25万户。其中,公司股东户数处于1.5万~3.5万区间占比最高,为29.86%,ST易联众也处在该区间范围内。
2024年5月8日晚间,ST易联众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82024004 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曾代表股票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俞强表示,股票索赔是投资者在面对不公行为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股民可合理利用法律武器,有效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
通常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投资者就有可能进行证券索赔。比如公司发布虚假的财务报表、隐瞒重大不利信息等导致股价下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事件始末
ST易联众违规担保事宜在此次遭证监会立案之前已经曝光,ST易联众在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首次曝光了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
法律分析
已代表上百支股票股民诉讼案件的俞强律师再次表示,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符合一定范围条件的股民方可参加报名索赔。初步判断在2018年6月12日至2023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易联众(300096)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俞强律师团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在线委托报名方式,通过公众号进行在线委托登记。
此类案件律师一般采取风险代表的方式,即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获赔到款后才根据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股民最想了解证券索赔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否复杂?一般来说,股民需要自身准备证券交易记录、身份证明;股票交易流水,能够证明您在特定时间段内的交易情况,也是律师计算股民炒股损失的重要依据。
俞强律师提示股民在进行股票索赔时,在发现问题后应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同时确保收集的证据全面、真实、有效。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股票索赔成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途径。
证券索赔的诉讼时效因具体情况而异。通常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但不同的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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