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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晚,在阳朔县田园路口,阳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全区集中统一夜查行动。22时58分,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至国道321线521公里500米处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号牌被遮挡,于是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眼见交警要查车,开车的男子神色慌张,并准备掉头逃跑,被现场警力设卡拦停。经核查,驾驶员吴某系无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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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吴某为前来旅游的游客,因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并为了防止超速等违法行为被”电警“抓拍,于是用白纸故意遮挡号牌。“我看到交警要查车,一时紧张就想下车逃跑。”吴某说,所幸被民警及时拦查,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无证驾驶车辆、故意遮挡车辆号牌,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吴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吴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就是为了躲避违法抓拍。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在道路上随意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则意味着驾驶人未经受正规严格的培训,对交通规则不熟悉,且驾车技术不熟练,不仅扰乱交通秩序,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心存侥幸,违法上路,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