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指出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出现基本的语法错误。

其中:

“我校决定录取你入 xxx 学院(系) xxx 专业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因为落款就是“北京大学”,所以,“我校”二字实属画蛇添足;

“决定”一词更显多余,绝大多数学生是通过考试考上的,再牛的学校,在高考中都有一个基本的提档分数线,不是你一个学校能不能决定了的事情。

“请你准时于二O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中存在的问题:

“准时”二字应在具体时间之后。“到校”和“报到”两个词语所包涵的内容有重复之嫌,都报到了,怎么还可能没到校?现在也没有所谓网上报到之说。还有,“凭”字也略显不规范,最好改为“持”。

某位热心网友还对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正文的表达给出了修改意见:

“兹录取你为 xxx学院 xxx 专业学生,请你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持本通知书准时报到。”

在佩服这位网友脑洞的同时,我认真的看了好几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正文只有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校决定录取你入数学科学学院(系) 专业学习。这句话没毛病呀!高考成绩再好,北大也有不录取你的权利;高考成绩再差,北大也可以把你特招进来。这个决定没有用错。至于认为“我校”二字多余,我只能认为是吹毛求疵了。我在网上找了找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版本有好几个,典型的语句是:“兹录取你入我校某某专业学习”,简明扼要,可里面也用到了“我校”。却没有人来挑他的毛病。

至于北大通知书的第二句话,“请你准时于二O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准时无非就是强调,可用也可不用。说“到校报道”涉嫌重复,有些牵强。“到校报道”说明两层意思,一是八月十九日这天必须要到校,二是必须要在学校里报道,网络报道、电话报道、代理人报道都不可行。很严谨啊,怎么就成了语病?还有那个“凭”字,网友想改成“持”,我觉得不妥。“持”字减弱了录取通知书的严肃性。而“凭”字则表明录取通知书是学生报道的唯一依据,没有这张纸,就失去了来北大报道的资格!

北大也并非权威到无懈可击。就在2018年5月4日北大120周年校庆大会致辞中,时任北大校长林建华将“鸿鹄(hóng hú)志”念成了“鸿浩(hóng hào)志”,就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次日,林校长不得不公开道歉。2018年10月,林校长离开北京大学。

不过,这次的“北大通知书门”显然有吹毛求疵的嫌疑,我虽然没有上过北大,却也知道录取通知书是不会随便改版的,格式一旦定下来,要用很多年。以北大的底蕴,不可能像某些院校那样把录取的“录”字打成“寻”,让学生不知所云,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