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获得外饰件产品项目定点书,此前被证监会处罚或引发股民索赔
7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某头部豪华车客户发出的两个外饰件产品项目定点书,根据客户规划,项目预计2027年1月开始量产,生命周期7年。根据公告,项目1生命周期预计总销售量24万套、预计总销售额74900万元。项目2生命周期预计总销售量110万套、预计总销售额348300万元。
然而2023年1月3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模塑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曾代表股票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俞强表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等。
事件经过
中国证监会经查明,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对模塑科技处罚120万元。
法律分析
已代表上百支股票股民诉讼案件的俞强律师再次表示,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符合一定范围条件的股民方可参加报名索赔。初步判断在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之间买入模塑科技股份000700,并在2022年11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符合该条件的投资者有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投资损失。俞强律师团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在线委托报名方式,通过公众号进行在线委托登记。
此类案件律师一般采取风险代表的方式,即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获赔到款后才根据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联系方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再度发声将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速促进优胜劣汰。”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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