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陶然桥往东几百米,走到永定门西街甲一号胡同,尽头是国家信访局的来访接待司。天没亮,门口一般就有人排队。来访人员经过双重安检,登记、刷身份证后,即可进入大厅等候“叫号”,反映信访诉求。
这条胡同,河北蔚县老太常柏青和妹妹常柏林不知走了多少次。她们的诉求始终未变:为父亲常江喊冤。上世纪70年代初,“四类分子”常江被怀疑偷拿生产队豆子,遭到时任大队书记司才等人批斗,后被迫害致死。多年后,常江被平反“摘帽”,但主犯司才仅被撤销书记职务。常家姐妹不服,坚持信访近四十年,要求法办凶手。
而常家姐妹走进的注定是条“死胡同”。2021年11月8日,72岁的常柏青如常来京信访。刚刷完身份证,她接到了老家领导电话,随后被接访人员带走。三日后,常柏青被蔚县警方刑事拘留。蔚县检察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批准逮捕,后又以“敲诈勒索罪”对她提起公诉。
时移世易,因“几斤豆子”夺人性命者仍逍遥法外,而为父追凶、讨个公道的常家姐妹却屡次身陷囹圄:被行政拘留、被劳动教养、甚至被刑事追诉。2023年10月,蔚县法院在通州某宾馆内,设立临时法庭,被告人常柏青坐在轮椅上受审,辩护人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近日,常柏青告诉笔者,父亲常江蒙冤一事在政策上已得平反,她已接受“息诉罢访”。但她坚称没有敲诈勒索接访人员,更不存在所谓的“寻衅滋事”,希望蔚县法院公正司法,早日宣判其无罪。
01.父亲因“几斤豆子”被迫害致死
那是一个强调“纯洁性”甚于生命的时代。
1971年农历9月的一天晚上,常江和生产队其他社员在搧车前刮豆子。因社员怀疑他偷拿豆子,常江被带到大队办公室审问。
彼时,常江还属于“四类分子”。上世纪60年代,因一些历史问题,常江一家四口被下放到蔚县辛庄子村务农。在运动大潮来临时,常江被戴上“反革命帽子”。
主持审问工作的是时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司才,在场的还有大队其他干部和社员,窗外也有围观的人。有人目睹,司才骂了常江:“不劳而食的思想没有得到改造”“死皮不要脸”“偷摸的毛病带到棺材里就改了”。
期间,司才和其他社员还打了常江。相关调查材料显示,司才用手按着常江的头,要他低头弯腰,老实交待。一社员踢了常江的后腰部,常江起来后还不说,司才即脱鞋打了常江的头部。
批斗持续至深夜。常江被放回家后的当天,他13岁的女儿常柏林找到时任生产队队长王士录,“说其父病得厉害。”次日晚上,常柏林前往大队,“边哭边说,其父不行了,要死了。”到第三日上午,常柏林再次找到王士录,求他为父亲找个医生。
但为时已晚,因几斤豆子被批斗的常江没能撑到医生前来,死亡时年仅55岁。
02.女儿为父喊冤40年,凶手仅被职务处分
常江死后,常家光景日益惨淡。
彼时,常江有一双女儿,22岁的大女儿常柏青已出嫁,小女儿常柏林还要照顾下肢瘫痪的母亲。1976年,常江妻子也因病去世。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常家姐妹日复一日为父喊冤。她们的青春也都耗在那信访之路上,妹妹常柏林至今仍孑然一身。
“告状”的代价,是一次又一次被迫失去自由。2007年6月29日,常柏林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0日;2012年3月12日,常柏林、常柏青被蔚县警方行政拘留10日;2012年3月21日,常柏林、常柏青被张家口市政府强制劳动教养,时间分别为3个月和1年。
尽管如此,常家姐妹也誓要为父亲讨个公道。她们的诉求始终不变:对其父常江戴帽问题、被人诬陷偷豆子等问题予以平反,依法严惩凶手司才等人,并对常家人进行国家赔偿等。
对于常家姐妹的信访问题,国家信访局曾多次派专人到蔚县处置。蔚县当地政府亦多次组织人员调查,作出有关处置意见。对于常江死亡事件,当地政府认定:大队党支部书记司才和其他群众对常江确有打骂行为。“第三天死亡,因此常江之死可定为极左路线迫害致死,应予平反,恢复名誉。”
但常家姐妹不服的是,有关部门虽认定司才对常江之死负主要责任,但最终仅以撤销司才村支部书记的职务处分而告终。而对于她们提出的国赔诉求,当地政府却因“村委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适用国家赔偿法”为由拒绝。
笔者注意到,2005年12月,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领导对常柏林姐妹上访问题召开见面会,听取常家姐妹的意见。张家口市一市领导在会上表示,对于常江受迫害致死的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而国家赔偿问题则要依法认定。
03.常柏青被刑事追诉,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囿于时代因素,法办凶手和国家赔偿的核心诉求注定难以实现。在常家姐妹上访一事上,诸多领导干部牵扯其间,上访和接访的“沉没成本”日益增加,众人仿佛都走入历史的“死胡同”。
2021年11月8日,常柏青试图前往国家信访局信访,随后却被蔚县公安局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刑事拘留,72岁的她被警方羁押于张家口市看守所。
笔者获悉,报案人是蔚县杨庄窠乡政府的工作人员。
身陷囹圄两个多月后,常柏青被取保候审。据悉,常柏青在看守所内签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常柏林为了姐姐能早日自由,也配合政府签了保证书,同意息诉罢访。
但在2022年6月,常柏青却仍被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罪”。
公诉机关指控称,常柏青在信访事项已终结、且蔚县政府多次给予照顾性安置的情况下,多年来仍以种种理由,多次利用重大节日和国家重大活动,造势越级上访,向劝返工作人员以各种名目索要钱财。
根据起诉书,检方指控的五起“犯罪事实”,时间跨度从2015年8月到2021年11月。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为,在敏感时期,蔚县杨庄窠乡政府派人去给常柏青做“教育疏导工作”。常柏青以“去国家信访局刷身份证登记上访”相要挟,向相关人员索要看病费用、车费、电话费或者日用品、日常服用药品等花费。
起诉书称,乡政府工作人员每次“被迫”给付的财物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总计金额为七千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常柏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造势上访相要挟,强行索要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严重扰乱蔚县杨庄窠乡政府的工作秩序,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0月,蔚县法院在北京通州漷县镇一家宾馆内,临时设立巡回法庭,74岁的常柏青坐在轮椅上受审。
常柏青的辩护人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常柏青告诉笔者,辩护律师当庭发表意见称,对常柏青敲诈勒索的指控错误,且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严重不足,常柏青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对接访人员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行为,没有强行索取财物,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指出,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信访是常柏青的合法权利,其不属于越级上访,其在任何时间信访都是合法行为,本案的导火索不是接访人员被要挟强索财物、受到敲诈勒索,也不是常柏青扰乱了国家信访局、蔚县杨庄窠乡政府等机关的工作秩序,而是因为常柏青持续上访,激怒了来北京接访的县、乡领导,招致打击报复。”
据悉,该案一审庭审结束已逾9个月,蔚县法院至今仍未宣判。常柏青告诉笔者,该案开庭后不久,法官与辩护律师沟通,称常柏青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可能会将她的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考虑“定罪免处”。对此,常柏青表示坚决不服,她认为自己没有犯罪,“无罪就是无罪,你不能挨个儿换罪名扣我头上。这不就是‘一百种方法刑事你’吗?”
常柏青表示,她老了,目前的身体无法支撑其继续信访。此次被抓后,她也和政府达成“息诉罢访”的合意,确实把信访的执念都放下了。唯一的心结就是这次判决结果,“如果判决不公,我肯定要上诉,要申诉,这不是逼着我去为自己的案件信访,让我回到老路上吗?”
常柏青希望,蔚县法院可以早日宣判,作出公正的判决,给自己跨越半个世纪的信访划上句号,让她以后能“清清白白”地去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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