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国际快递业务需要取得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该许可证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包括:
能够向有关部门提供寄递快件的报关数据;
位于机场和进出口岸等属于海关监管的处理场地、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申请书,申请书附表,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场地使用情况(自有场地提供自有产权说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说明)、服务网络情况(如申请国际快递业务,需提供国际业务网络情况说明,即代理或者合作协议)、快递服务合同等。
另外,申请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对于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事项实施依申报认定。法人企业办理许可事项时,涉地域范围核定的,应向邮政管理部门申报拟开展通关的快递类监管作业场所所在城市(即通关城市)。邮政管理部门依其申报,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在相关城市满足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予以认定。对于经认定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通关城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标注。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许可证后,企业还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在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化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等。同时,企业应按照许可证记载的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和有效期限开展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并遵守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从提交申请材料到收到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会考虑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实际所需时间可能会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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