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奔赴发展新质生产力

——福清市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清市检察院在精准把握“检察护企”工作理念的基础上,着力落实落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打造服务保障中印尼“两国双园”发展特色品牌为起点,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服务福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动履职

为企业合规经营“输氧”

“谢谢检察机关!你们的‘严管与厚爱’,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刚性,也真切感受到司法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日前,福清市某海外企业负责人王某某拿着不起诉决定书感激地说。

原来,王某某及其公司因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直接将废水排入雨水沟,严重污染地表水环境。受理此案后,福清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认罪认罚与替代性修复赔偿措施“双管齐下”,引入“生态公益服务令”促使涉案者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并经考察合格后举行公开听证会,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该院还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督促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实现法律、生态保护和企业发展的多方共赢。

为有效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福清市检察院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跨部门联络机制。该机制旨在发挥检察一体化履职的优势,确保任务能够迅速、准确地分配至相关部门,并动态监控护企工作进展,以促进专项行动稳步、高效和持续推进。

在福州市检察院大力推动下,“检察护企·闽都行”服务品牌应运而生。福清市检察院积极响应,针对中印尼“两国双园”企业的特定需求和挑战,专门设立了“融益园企”检察联络点。依托该机制,该院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支持,从而促进企业在法治环境下行稳致远。

同时,根据最高检的14项工作任务,福清市检察院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由党组书记和检察长领导的专班执行,聚焦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等工作重点,为民营企业提供全面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问需于企

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

如今,位于福州福清湾畔的元洪投资区,机械轰鸣,厂房设施加速建设;流水线有序运转,招商项目陆续落地……

在近年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热潮中,福清市检察院采取多元化措施优化园区企业案件管理,通过设置专办通道,将涉园区民企的刑事案件归口由第三检察部办理,提升办案质效。至今,该院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3件46人。

“在此期间,我们积极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据福清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余传兵介绍,该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将退赔行为作为诉讼、量刑和强制措施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强化涉案资金流审查、促进退还涉案财物沟通协商、加强跨地域司法机关协作等方式,落实“应追尽追”。今年以来,已成功帮助企业追回超过60万元损失。

“同时,我们在严格的监管体系下,对涉及企业资产的各类强制措施进行细致审查,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为,以清晰地划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资产之间的界限。”余传兵说。

2022年,某园区企业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查。经鉴定,被扣押的5.3万多瓶食用油中,有价值200万元的3.5万瓶为合格产品。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而后警方积极配合并快速返还,解了企业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