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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如何退出,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改革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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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块钱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

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最近在谈到下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时这样说。

谈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现行政策是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的,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

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的是非常清楚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我们的所有法律在这点上讲的是非常清楚的,政策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

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讲得非常明确,现行政策是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这方面各地可以积极探索,让农民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下一步城乡融合发展的速度会越来越快,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受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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