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立党兴党的‘铁律’,也是党员、干部塑造自身品格的规矩和指引。”党纪学习教育即将收官告捷,我们抵达的不是驿站,而是奋进的新起点。“收官告捷”不应成为“收兵歇息”的托词,在党纪学习教育的“后半程旅途”,每一位党员都应该做到标准高悬、力度加强、劲头持续,做到学懂弄通、通彻领悟、悟透践行。

原原本本“学”,是党纪学习的基础。在“勤学不辍”的理论武装中,我们要严明纪律。“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习是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的不竭源泉。党员干部应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原原本本的学习,才能深入理解党纪的内涵和要求。不断学习,不断提升,在潜移默化中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使纪律意识成为指导工作生活的自觉准则,将理论武装转化为严明的纪律,为工作和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

深深切切“思”,是党纪学习的关键。在“慎独慎微”的品德修养中,我们要自警自省。“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在深入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进程中,要时刻保持警觉,不断提高自身的品德修养。党员干部应当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做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合格党员”。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将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对各类违纪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从根本上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扎扎实实“行”,是党纪学习的目标。在“恪尽职守”的纪律作风中,我们要为民服务。“行之以躬,不言而信。”《条例》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正是为了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更加熠熠生辉。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全面审视并优化自身的工作作风,将党纪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为民众谋福祉。以扎实的行动,践行党纪的要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浩荡春风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