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来客
——长篇小说《心梗》节选
作者:阿一
出了门,李大志发来一条短信:醉八仙酒楼,东海厅。
醉八仙酒楼就是以前的铁锅炖大鹅,刚刚换了老板,里里外外重装了一番,以前是个独层小饭店,现在上下两层。
时间已过六点,我收拾了一下办公桌,急急忙忙往酒店赶。
到了,雅间里已经坐了四个人:副陪位置上坐着李大志,二客霍去病,三客道爷,大客位置上坐着一位,面庞白净,大光头,坐着比一米八的霍去病还高出半个头,外面穿着一件黄色薄夹克,里面是件白汗衫。
看见我,道爷和我点点头,霍去病伸出手,“一个月不见,又瘦了哈。”
“霍总还是那么精神。”
他哈哈笑着说:“咱别的好处没有,只要有酒喝,就精神!”
李大志站起来,指指主陪的位置,“孙总,你坐主陪,帮我领领酒。”又指指大客,“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初中同学,铁哥们,苏武,美国什么大学——我也不知道——的高材生,现在在硅谷就职。”又对大客说:“老苏,这是我们报社的孙总编。”
我急忙走到大客的位置,伸手和苏武握了握。
“孙总编,你好,久仰。”他说。
这苏武一口梅阳腔,我顿时感觉距离近了不少,“久仰的是我。”我开玩笑说:“没想到大志还有海外关系,不简单啊。以后要注意了,有些话可不能乱讲了,不小心泄露国家机密喽!”
“妈的,我就是一个临时工,能有什么机密可泄?”大志自我解嘲道。“人家是软而不举,举而早泄;我是举而不泄,泄而弥坚。”
大家一阵大笑。
李大志喊了一声,“老板,上菜!”
我问大家喝点什么。
道爷说他带着了两瓶白酒,“给大志省点,就喝白的吧。”
我转头问苏武,“老苏来点啥?”
他急急摆摆手,“不行不行,我是滴酒不沾,沾酒就倒。我只管吃,酒就免了。”
我觉得此人有点矫情,又有点率情,也许因为在欧美久住的原因吧,东西方文化没杂交好,长成古古怪怪的一个。“那这样吧,给你倒一点白酒守着,能喝你就喝点,不能喝你就看到底。”
李大志拿过酒,一一给大家斟上,到苏武那儿,倒了小半杯。我说:“倒满倒满。”苏武伸手拿起杯子,别在身后,“真不行真不行。”
霍去病起身拿过一个杯子,扳过李大志的手,哗地倒了半杯,往苏武面前一放,“嚷嚷啥?就这些了。”
说着话,几个菜上来了,先是两个开胃小菜:一个家常茄子,一个小葱拌豆腐。
我伸伸筷子,“来来来,菜齐了。”大家嘻嘻哈哈搛菜。
热菜上得飞快:清蒸纹蛤,辣根毛蛤,扇贝海虹拼盘,鲜汁飞蛤,辣炒黑蛤,温拌马蹄蛤肉,鸡蛋炒蛤肉。
霍去病笑嘻嘻地说:“很好很好,全蛤宴,活了六十多岁,第一次。”
我看了霍去病一眼,心里极不舒服。自己请客,菜无好菜,酒无好酒;别人请自己,又嫌便宜,又嫌没好菜。什么人这是?
李大志反应快,“霍总莫急,肉在后面,有你吃的。”
道爷说:“大志这是发财了吗,全是海鲜啊,这可得破费了。”搛起一个海虹,掏出白白的肉,蘸一点姜汁,放进嘴里,边嚼边说:“这个啊,外地人来梅阳旅游,饭店菜谱上都叫黑鲍的,一个一个上。”
“是吗?”苏武睁大了眼睛,“这不是那海虹吗?这么贵?”
“昂,可不是。”霍去病一本正经接过话,“一个一个卖,一个五块钱呐!”
“不是以前了。”我强忍着笑,“你在国外呆了这么多年,可能不知道,国内发展日新月异,这物价蹿着高长,这一桌,大志一个月工资没了。”
“其实呢,这菜都是老苏点的。来以前我问他想吃什么,他说自己是老北山的人,自小没吃过什么海鲜,有一次,跟着他爸爸到县城,吃了一盘蛤,感觉那是人间至味,终生难忘。出国这些年,好东西没少吃,但最怀念的还是当年那盘辣炒蛤的味道。我问他还记得什么蛤。他说不记得了,当年也不知道蛤还有那么多种,反正就是蛤呗。我就说今天创个新,所有的蛤点一遍,让你吃个够,哈哈哈……”
苏武不好意思地说:“我这刚回国,没想到国内的物价这么高。”
我举起酒,“来来来,下一口,欢迎老苏荣归祖国,你的到来,是我们莫大荣幸,祝中美两国人民友谊万岁!”
人人喝了一口,都是酒场老手,主陪一般领六口,都知道喝多少。
我注意到苏武没动酒,“来一点点。”
“不了,不了。”他推辞道。
李大志劝道,“入乡随俗,举举杯,抿一抿就行。”
苏武端起杯,咕咚一口,全干了,一抹嘴,“一点一点喝太遭罪,一口下去,遭一次罪就好。”
大家轰然大笑。
我要给他倒酒,李大志急忙站起来伸手拦我,“孙总,不要给他酒了,就茶水吧。”
“茶水就好。”苏武有点不好意思,“我真不行。”
“你啊,把梅阳的好传统全丢了。”李大志揶揄道,“是不是美国人看见酒都这么怂?”
苏武不回话,自顾自搛着菜,筷子一伸一收,如小鸡啄米,速度极快,一会儿,眼前那盘辣炒黑蛤就下去大半。我看着他的吃相,不忍转盘。
“老苏,好吃?”李大志问。
“嗯呢!”
“再来一盘?”
“嗯呢。”
李大志喊一声服务员,“给我们加一盘辣炒黑蛤。”
炒蛤快,三五分钟,端来一盘。
苏武面前那盘黑蛤已经清空,盘子里只剩下两片青椒和一点汤汁。
服务员转一下转盘,把空盘撤下,放上新菜,刚要走,李大志又说:“再来一盘。”
服务员愣了一下,“什么?”
“辣炒黑蛤。”
“再来一盘?”服务员一时没反应过来。
“对,除了这一盘,再上一盘。”李大志指着那盘辣炒黑蛤说。
服务员面露诧异,但没有再问,应一声走了。
李大志把黑蛤转到转到苏武眼前,“老苏,吃。”
苏武也不客气,“谢谢!Thankyou。”
“怎么,苏老弟,找到当年那味道了吗?”霍去病揶揄道。
“是这味道。”苏武面带羞涩,低着头,筷子不停,一边嚼,一边咕噜不清,“是呢,就是,真是啊。”说着话,抬起头,眼里泛着泪光。
我突然想起去逝的父亲,心中一阵酸楚,举起杯,“敬我们最美好的时光。”
大家纷纷干了。
“多多这话有毛病啊,好时候在后面呢。”道爷放下杯子,“你看霍总,六十多了,天天好时光。”
“就是就是,年轻轻的,不要弄得那么暮气沉沉。”霍去病接道,“人生百年,谁知道后面还有什么大惊喜啊!”
我想说我和你们说的不一是回事,张张嘴,喉咙有点干,竟发不出声。
这时,一个服务员又端了一盘辣炒黑蛤进来,刚要往餐桌上放,李大志站起来,“不要放在转盘上。”伸手接过盘子,“老苏,这一盘,你守着,别人都不许吃啊。”探着身子,把炒蛤放在苏武面前。
“好!”苏武伸出双手,把盘子往自己面前拢了拢,护食一般,却不吃眼前的,只是追着桌子上剩下的半盘黑蛤不放,至到桌上那盘蛤清空了,才开始打扫面前那一盘。
霍去病见状,嘿嘿笑起来,向门外路过的服务员一招手,“再来一盘辣炒黑蛤!”
那服务员看了一眼桌子,面露惊讶,却没说什么,快步通知后厨去了。
“今天呢主要是欢迎老苏荣归,老苏也是性情中人,第一回见面,却有似曾相识之感,第三口,祝老苏吃得痛快,玩得痛快,在美利坚发大财!我就领三口,干了!”我举起杯,“大志的朋友,大志多陪几杯哈。”
海鲜不垫饥,我领完了杯中酒,饭菜已吃大半。说话间,又上来一盘黑蛤,这场面我还是第一次见过。霍去病打趣说:“这全蛤宴变成黑蛤宴了!”
苏武也不在意,有点懵懂地看看我们,低下头继续消灭他的黑蛤。
李大志高声说:“咱们立个规矩哈,今天,从现在开始,谁也不许动黑蛤,这黑蛤全部留给老苏,吃不饱不算完。”
大家轰然叫好。
重新斟满杯,大志一举杯,“孙总领三口,我领两口,一口一半,来,老苏,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放下酒杯,转回身,朝着门外喊,“服务员,服务员,我那个菜好了就上!”
“知道了,马上!”
转眼间,一个服务员,擎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四个小碟:一碟细盐,一碟蒜泥,一碟辣根,一碟味极鲜,一样一样放好。
这人刚退出去,又进来一位服务员,双手用力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不锈钢大盆,轻轻地放在餐桌正中,玻璃转盘发出一声闷响,热气氤氲中,半盆狗肉,是那条哈士奇。一块肉上赫然插着一把明晃晃的细刀。
狗肉暗红,汤汁乳白,肉骨轻颤,香气扑鼻。
一边是四条细腿,半透明的白皮,微张的脚趾,安静地横在盆中,像是睡着了。
“朋友送来一条菜狗。昨天晚上,我爸处理了一下,今天上午炖了半只,一家人吃了。剩下半只,我下午送了过来,让后厨早早炖上了,看这烂乎劲!来,老苏、孙总、霍总、道爷,来来来,开吃!他妈的,多少年没吃过狗肉了,闻着味就禁不住食欲大动。”说着话,李大志拿起小刀,割下一块狗肉,用刀尖挑着,“老苏,来!”
苏武抬起头,下意识地往后撤了撤身子,连连摆手:“我不吃狗肉,吃蛤就够了。”
大家哈哈大笑,李大志在笑声中,把狗肉放在他面前的接碟里。
“不要不要。”苏武像是受了惊吓,“Dogs are good friends of human!All beings are equal!”慌不迭地把接碟推出几分远。
“啥?你说啥?”李大志懵懵懂懂地问道。
凭着有限的英语词汇,我勉强听懂了这两句话。
道爷笑嘻嘻地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众生平等。”
霍去病调侃道:“苏博士,回家了,可能不讲鸟语啊!”
酒桌上又是一阵大笑。
李大志回刀又切下一块狗肉,伸出二指,捏住了,细盐里轻轻一蘸,丢进嘴里。
霍去病、道爷也不客气,一人攥着一只细腿,啃了起来,我犹豫了一下,伸手接过刀子,切下一块肉,不用调料,直接入口,炖得正好,肉质劲道,入口醇香,丝丝缕缕,回味悠长。
“孙总,你来这个。”李大志拿过一双新筷,费力地夹起一条大腿,“吃了三条,只剩这一条了。孙总,这条腿你负责了。”
我拿筷子挡了一下,“这个给老苏吧,吃啥补啥,人家不远万里来到这里,舟车劳顿,补补脚力。”
旁边的霍去病正蘸着味极鲜用力地啃一条细腿,他牙口不太好,先用刀切一下,再咬住皮肉,轻轻撕咬下来,一口皮肉嚼半天才咽下去,“我呢,岁数大,小腿疼,吃个小腿补补,那大腿给别人正好。”
李大志顺势将狗腿放在苏武面前的接碟里,这一次,他没有推辞。
我注意到,接碟里刚刚李大志给他的那块狗肉不知啥时不见了,面前的黑蛤只剩下一小半,而转盘上的那一盘,也没有多少了。我索性拿起转盘上的黑蛤,连汤带汁倒在他面前的盘子里。
霍去病啃完一条细腿,又搛起另一条,“苏博士,不要见怪,我们可都是俗人。”
他一口一个博士叫着,我有点奇怪。
“酒喝到这里,我再次隆重地介绍一下老苏。”李大志大概看出了我的疑惑,赶忙说道,“老苏呢,是我初中同学,我比老苏大两岁。老苏他爹死得早,从小跟着他妈相依为命,活得艰难。我上学比他早,但学习不行;他呢,上学比我晚,但学习好,跳了两级,初一时,我们同班,还是同桌。初三下半年,新加坡到我们学校招生,说是一个什么优生选培计划,费用全免,我们一级三百人,只选上他一个,据说当年全梅阳只选了两个,他在新加坡读完中学、大学,又到美国读得硕士、博士,一晃十五年,十六年了吧?”他转头用眼光询问苏武。
“十七年,我出国的时候十四岁。”苏武从炒蛤里抬起头。
“老家还有什么人?”路有光问。
“没有人了。我出国没多久,妈妈就去世了,老家只有一个叔叔。”他面带戚容,“好在妈妈去世前见过一面。”
这气氛有点压抑,我对李大志说:“不是还有一个酒吗?赶快领出来。”
“好嘞。”李大志举起杯,“我们祝贺一下老苏,走过苦难,学业有成;自强不息,光宗耀祖!干了!”
大家齐齐清了杯。
我感觉酒劲慢慢上来了,身上发热,眼神有点迷离。看看苏武,眼前只剩下一个空盘和汤汁,我试探着问,“再来一盘?”
霍去病突然大声道,“苏博士,入乡随俗,梅阳人都吃狗肉,你尽管自西洋回来,也曾是华夏人士,怎么也得吃几口!”说着话,站起身,“来点酒,我敬你一口,吃狗肉。”不由分说,将杯中酒哗地倒了一半给苏武。他好似喝大了,呵呵地傻笑。
道爷笑而不语。
李大志跟着说:“老苏,我敬你一个。我喝一半,你随便。”站起来,举杯走向苏武。
我说:“大家一起吧。”
“对啊。”霍去病应道。
道爷也站了起来。
四个人齐齐向苏武举杯。
苏武眼看推辞不得,举杯就喝,咕咚一声,半杯酒全下了肚。
我随手又给他倒了大半杯。
李大志红着脸问,“再来一盘黑蛤?”
“好东西也不只吃一样啊。”霍去病跑到苏武面前,一把抓起狗大腿,凑到他嘴边,大声嚷道,“狗肉,狗肉是好东西,滋补,壮阳!来一口尝尝!”
“Dogs are good friends of human!All beings are equal!”
苏武后退一步,身后是墙角再无可退。
霍去病往前一递,那狗腿正好送到他嘴里。
苏武伸手握住狗腿住外推,霍去病趁势松了手。
道爷喊,“沾点调料才好。”
苏武手握着狗腿,惊愕地看了看,在辣根里一滚,张嘴大咬一口,猛地一个哆嗦,一紧脸,一闭眼,涌出一串大泪,流过双腮,漫过鼻翼,淌过油光光的嘴唇……
“Dogs are good friends of human!All beings are equal!”
他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嚼得咣咣作响……
第二天吃罢早饭,我给移动公司高总去了个电话,说过去聊个天。他热情得夸张,“热烈欢迎,随时恭候!”
刚出家门,李大志来了电话,“孙总,你方不方便?搭你个便车。昨天喝高了,酒还没醒呢!”
我哈哈大笑,“行啊,下楼,我马上到。”
他上了车,看样子没来得及洗漱,头发乱蓬蓬的,上车就搓眼屎,一股酒气,顶得我喘不上气。我打开窗,“你昨晚这是喝了多少?”
“你们走了,我送苏武回酒店。酒店旁边有个烧烤店,我们俩又进去喝了一顿。一直到后半夜才回家。”
“我去!那老苏不是不喝酒吗?酒桌上喝了不少,还能喝?”
“啥不喝啊,就我们俩,他喝两瓶我喝一瓶,你说他能不能喝?在别人面前装呢!你看他吃那狗肉,自己造进去半盆子,还他妈Dogs are good friends of human!”
我哈哈大笑,“那他今天去哪儿?”
“早上我联系他,还没醒,说是上午到港城去,不用管他了。”
作家简介:
阿一,原名宋鹏程,山东海阳人,曾任中国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学术交流中心文学创作室主任、中国文化艺术城文学研究院院长;《黄海文学》总编;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瓦全》《大水之年》《当年春分》、诗集《苍白的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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