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了解税收扶持园区政策详情,可关注GZH---税筹帮
近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在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
为了给广大经营者营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环境,此条例主要是落实竞争审查制度,从而消除各种市场壁垒,目的是保障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
其中,第十条规定引起重点关注,明确指出:各地政府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和奖励扶持做出了一系列指示,纳入了新的严查范围系统内。
这一条例的出台,是对给予各行业的经营者差异性财政奖励方面加强了控制力度,那么是否意味着所有扶持奖励和支持扶持政策都会收回?当企业陷入税负困难时,没有了补贴支持和税收政策的利用,企业今后的发展该如何推动呢?
以下是笔者个人看法,仅供参考: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该条例的实行和定则更多是为破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隐形门槛”,如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等,强化了审查机制,鼓励企业对外探索,细化了一些“例外政策”,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性,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关于最终的实施结果,如何体现的等问题,我们可在8月1日后期待这一条例给市场以及工商户们带来的良好改变与推动。
但目前还是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是明确不会受到影响的,比如熟知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核定政策扶持,双免政策,以及“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个体户们仍可享受地方扶持政策。
1.注册个体户的优势:
个体户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但在部分园区内,注册个体户不仅增值税可享受免征的待遇,满足年120万以内(开普票量),季度30万以内,其个税也可免征,即免增值税免个税,综合税负为0.
2.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减半征收政策不区分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无论是查账征收、定率核定征收还是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均可享受此减半政策。
3.附加税
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针对年销售量在500万以下的个体户,在税收园区设立个体户,个税低至0.5%-1%,加上增值税1%缴纳,综合税负为2%左右!
如需了解税收扶持园区政策详情,可关注GZH---税筹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