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阿拉善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阿拉善盟分行对其提出警告并处罚款103.68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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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官网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阿拉善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曾用名:阿拉善右旗信用合作联合社) ,成立于2001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