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是指在含有爆炸性物质的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通过采取相关的防爆措施的设计以防止电气设备自身原因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等点燃源引发爆炸事故。

以下是一些防爆电气的基础知识:

爆炸性物质分级、分组

爆炸性气体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划分为IIA,IIB和IIC

可燃性粉尘按其导电特性可分为导电粉尘IIIC、非导电粉尘IIIB和可燃性飞絮IIIA

爆炸危险场所分类

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和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两类。

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1区和2区三个防爆区域。

0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长时间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例如石油钻井平台的某些部位。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时间通常≥1000 小时/年。

1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像煤矿非采掘面、石油石化封闭区域(有通风口)等。该区域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时间一般在 10 - 1000 小时/年之间。

2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太可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比如石油石化非封闭区域(露天)。其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时间通常≤10 小时/年。

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三个防爆区域。

20 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例如某些粉尘容器内部场所、贮料槽等。可燃性粉尘存在时间≥ 1000 小时/年。

21 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例如粉尘容器外部在特定条件下的场所。可燃性粉尘存在时间在 10 - 1000 小时/年之间。

22 区:在正常运行下,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一般不会出现,仅在异常条件下,可燃粉尘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例如集尘袋式过滤器通风孔的排气口在故障时。可燃性粉尘存在时间≤10 小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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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进行选型。

例如,隔爆型“d”将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能产生火花电弧的部件置于隔爆外壳内,隔爆外壳能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而不致损坏,并能保证内部的火焰气体通过间隙传播时降低能量,不足以引爆壳外的气体;

增安型“e”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减少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出现的可能性;本质安全型“i”把处于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那部分电路所释放的能量限制到一定数值内,以达到防爆目的。

具体选型可参照相关标准,如 GB/T 3836,AQ3009-2007等。

电气线路安装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方式可分为电缆布线方式和导管布线方式。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

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例如,选用的低压电缆或绝缘导线。

设备检查和维护

为使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至最小,在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

为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这些检查和维护应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他们应经过包括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相关规章和规程以及危险场所分类的一般原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还应接受适当的继续教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和经过培训的资质证书。

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防爆标志含义

防爆标志通常包含了防爆总标志“Ex”以及其他表示防爆型式、使用环境、温度组别等信息的字母和数字。

例如:防爆标志Ex db ib IIC T4 Gb,

这是一个复合型防爆标志,

Ex表示防爆,防爆设备上都需要印上Ex标志;

db ib 指的是设备采取的防爆保护型式,是隔爆兼本安的意思;

IIC指的是设备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IIC类气体(代表性气体是氢气和乙炔);

T4是温度组别,指的是设备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135°C;

Gb指的是设备保护级别,适用于1区和2区。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防爆性能始终有效。如果涉及具体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建议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设备制造商的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