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
事故认定和经济赔偿中
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印象
就是机动车保险全、保护措施足
多少要在事故中承担一点责任
近日,黄浦支队二大队民警吴凯文在处理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根据机动车驾驶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回看,当场认定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表示通行,负事故全责。
由于碰撞触发机动车的行人保护装置,导致机盖前保险杠和车灯不同程度损坏,4S店估价车损超过2万元,承担了事故全责的骑行人,无责方的交强险只会提供可赔付上限的1成。因此,因为自己违法在先,既受了伤,坏了车,还要自掏腰包赔付对方机动车的损失修理费。
警方提醒:非机动车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特别是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比如红灯停,绿灯行,在转弯的过程当中,让直行。这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容易造成事故发生的,一旦发生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责任,不会去按照所谓的“弱势群体”去偏袒,把责任都转嫁到机动车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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