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上午,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新会员培训讲座暨烟台市文艺大讲堂活动在烟台市文联艺术中心举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文艺研究》杂志社社长王伟作了题为《艺术批评与艺术史论的内在理路——以董其昌的书画论述为视角》的讲座。
本次活动由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烟台市文联主办,烟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承办。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烟台地区新入会会员、烟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鲁东大学、烟台大学、烟台现代画院、烟台福山书画院等专业机构和学校学者、教师40余人参加了活动。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副所长赵军,烟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牟国庆,中国书协理事山东省书协副主席嵇小军,烟台现代画院院长董贵晗,烟台书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鲁东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孙秀杰,烟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刘志刚、张胜利、谭鸿斌等领导和专家出席本次活动。烟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长李宪文主持本次讲座。讲座的最后,听众与王伟先生进行了互动和交流。本次活动是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新会员培训的烟台分会场,也是烟台市文联文艺大讲堂的一场重要活动。
本次讲座分别从董其昌书画批评的价值,董其昌的文献知识与书画实物,董其昌的书画理论和批评,董其昌的书画自评等几个方面论述了艺术批评和艺术史论的内在理路。王伟社长认为,在书画评论与理论、历史的关系上,董其昌形成了理论(认知框架)——历史(社会事实)——评论(价值判断)的层级关系,但在具体阐释过程中,“理”“事”不分,往往通过对具体作品和具体人物的评价来展示他对书画理论和书画历史的认识,同样,理论和历史也支撑着他的具体评价。董其昌的书画评价主要侧重于具体人物和具体作品的风格、形式、技法等内部因素,而较少涉及政治、社会等外部因素。对当下文艺评论中侧重社会历史,而较少对作品内部进行“细读”的现象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董其昌的书画评价侧重体悟,以片段式的语言形态出现,这是中国古代文艺批评常见的表达形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具备系统性,他的书画理论、历史和评价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内在的结构性,需要“以董解董”。讲座最后,听众与王伟社长进行了互动和交流。
名家简介:
王伟,中央美术学院博士。先后担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艺术年鉴》编辑部副主任、《中华文化画报》主编、《文艺研究》杂志社副社长,现为《文艺研究》杂志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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