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沙洋县公安局五里铺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传播淫秽信息案,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环境。
7月30日,五里铺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居民许某有传播淫秽信息的嫌疑。民警随即将许某传唤到案。
经查,自2021年2月份至今,许某通过“某社区”网站传播淫秽视频,非法牟利3000多元。其通过视频资源网站采集视频,将视频转载至网站内,提供100多部付费的电影给用户观看,从而获利。
目前,许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通讯员 章伟洁)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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